《穿成天才男主的反派亲妈[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东西迟了?”
男人这次却是没回她,他的视线从锅里的热气中穿透过来,他的声音带着缱绻温柔,“欢欢,你说过别人的仪式感,说过别人的浪漫,还从来没说过你自己。”
“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想要的浪漫是什么?”
叶欢翻糯米饼的手一顿,她看了男人一眼,忽然道:“哥,我现在已经不去想那个了。”
二人在临城的时候,二人亲密到最后一步前,男人抱着她,说别的女人有的她也要有。
还说,他会补齐一个女人的嫁衣,彩礼,结婚戒指,还有在月下对她许下一生的诺言。
她那个时候是真的有期许的。
可是这不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吗?
男人固执问她喜欢什么。
想了想,男人又道:“欢欢,你忘了,明天是你生辰。”
叶欢一愣,她是真的忘记了,毕竟这是原身的生日,她自己在现代的生日是在过年的时候,她自然从来不会过的。
叶欢说:“我刚刚听曾嫂说你买了女士自行车回来,这就当生日礼物就好了,不用别的礼物。”
顾烨霖摇头,“自行车,只是四大件的一个,不算礼物。”
叶欢微微一愣,她没想到男人还记得这个,她便笑了笑,“浪漫啊,那就千纸鹤啊,烟花啊,这些女人都比较喜欢吧。”
顾烨霖却说,“我这次出门给你找到一床古琴,听他们说是以前的伏羲古琴,琴身是青铜木所制,琴弦是丝弦所制,声音古朴,琴音悠远……”
叶欢都听愣了。
丝弦顾名思义是以蚕丝为主的,千根蚕丝制成一根琴弦。
这种在七八十年代,就是在现代,这种顶级宝贝儿都是有市无价的宝贝儿,男人去哪里寻的?
她的欢喜是如此明显,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中都仿佛被细碎的星星充满,是那样的醉人,那样的欢喜。
顾烨霖心底一动,这一刻,他觉得为她这一刻的笑,多去跑多少个夜晚,跑多少地方都是值得的了。
“谢谢哥,我很喜欢。”
顾烨霖说伏羲琴就送在办公室的,等她周一去就可以看到。
这个年代,也得亏叶欢是在广播电台上班的,所以这些乐器送去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
这一晚,顾烨霖回去就将他以前每天写给欢欢的一首首表白日记,全都单独裁剪下来全部折成千纸鹤。
他刚好有专门买来做研究的透明琉璃杯,他将折好的千纸鹤全都装进琉璃杯里,然后再放进抽屉里。
他马上就要出门,这次出门顾烨霖无法预计什么时候回来。
欢欢4月份又要进剧组拍戏,他本能觉得不安,索性就将他所有想说的话,所有的情丝和表白全都直白的,不带任何掩饰地写在这份信上。
这一封信,顾烨霖从晚上八点开始写,一直写了一夜都没有写好。中途一次次写了扔写了扔,最后斟酌良久才定下最后一版。
然后他将来到南城制作的不倒翁,信,还有跟欢欢一起照的照片都装在一起,等着离开时一起给欢欢。
离开前一天,这天是欢欢的生日,顾烨霖白天一天一直在忙,基本没有再出现。
曾嫂给叶欢煮了长寿面和鸡蛋,中途还安慰了叶欢几次。
叶欢知道男人在忙,男人也送了自行车和古琴,男人没出现她是有点失望,不过还能忍受。
快到晚上的时候叶欢都忘记这个事情了。
男人却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他骑着自行车回来,然后朝她伸手:“欢欢,上来。”
男人让谢其成带两个孩子后边来,他先带欢欢走。
傍晚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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