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女的文豪人生(慢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004.
这个国家的人有阅读的习惯,尤其是故事小说,原主也不例外,实际上,原主还是很喜欢看小说的,除了上学,写作业,看铺子,其余空闲时间几乎都拿来看小说,有时候被小说情节迷住了,还会熬夜偷偷看。
就这没把眼睛熬近视,那得多亏她胆小不经常干这事。
不过,原主这些记忆对郁格桑确实有用处的,她看的几乎是市面上最畅销的小说,能够帮助郁格桑了解如今流行的题材。
从原主记忆来看,如今的文学事业虽然是蓬勃发展,但到底还是不如她所在的网文时代那般题材多样,百花齐放,也没有像那时候那样分为男频女频耽美百合无cp。
这里的小说主要分为四大类:历史小说,神话志怪,英雄传奇小说,世情小说。
在四大主类中,又细分了题材。
像郁格桑上辈子曾写过的言情小说,在这里就归为世情小说。
而英雄传奇,倒是类似武侠小说。
至于悬疑推理恐怖类,就要看小说有无涉及神鬼等,具体来分。
郁格桑觉得,如果自己只是单纯写一篇书院作业的话,就不必考虑太多,但若她想借此打开自己写作之门,就该仔细推敲。
原主的性格是胆小怯懦的,若是主动去投稿,就会让人觉得奇怪,在大家固有印象里,她不是这种人。
但若是教书先生觉得文很好,鼓励她去投稿,或者主动帮她投稿,就显得自然多了。
据原主记忆和郁格桑亲眼观察,她觉得周先生是那种发现写文好苗子会主动帮忙投稿或推荐之人。
而且周先生本身出版过小说,在报社杂志社那边有人脉,比她自己投稿,等待编辑从众多稿件中排队审阅来得好多了。
打定了主意,郁格桑决定认真写这次作业,当做稿子来写。
而题材,仔细斟酌后,她放弃最初的两类构思,决定写仙侠言情小说。
一是因为言情小说受众广,二则是因为周先生出版的小说也是言情向,那么她熟悉的编辑应该也是这类,要过稿几率比较大。
仙侠题材在郁格桑那时代火过很多次,她也曾经写过,还拍成电视剧并获得大火。
对于要如何写好仙侠题材,郁格桑还是很有经验的。
尤其这只是一次短篇小说。
郁格桑记得,实体短篇小说有一段时间仙侠题材也很火,甚至有专门只收这类题材的杂志出现,并且在市场上很畅销。
在结合这时代的志怪小说,郁格桑当即有了灵感。
先天灵竹女主x冷漠强大仙尊。
考虑到篇幅问题,郁格桑决定用第一人称倒序手法。
众所周知,第一人称比第三人称的好处就是代入感强,当文笔剧情人设都在线,很容易让读者代入进去或产生共情,特别是写虐恋时候,第一人称的杀伤力就比第三人称强太多。
而倒序的手法,则能让很多剧情‘回忆’里代过,不会占用过多篇幅,留白式的‘记忆’又能引起读者的遐想。
用在这,郁格桑觉得再适合不过。
确定好题材人设表现手法,郁格桑很快完成了一篇三千字左右的短篇小说。
还别说,写完还挺爽快的。在现代网文崛起后,实体渐渐走向没落,很多当年畅销的杂志都停刊了,郁格桑也许久没写短篇。
也就是要手写累了些,还要提防别人突然闯进来打扰。
没有单独的房间,着实也是不方便。
郁格桑心里盘算着,这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了,万一周先生那儿行不通,她也得想想别的法子,趁早能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这样家庭地位提高了,才能有话语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简介: 裴怀清穿越了,来到了虫族世界,变成了一个身份显赫的贵族雄虫。 然后他从系统口中得知,这其实是一本小说,他穿越来的雄虫是个反派,对主角强取豪夺最后被剐了。死的时候声名扫地,万人唾弃。 他的任务是走完自己的炮灰命运,帮助剧情走上正轨。 裴怀清穿来之后,被绑来的主角满身伤痕跪在他眼前,清冷地死亡凝视着他。 裴怀清:?! 他害怕极了,按照剧情他应该这个时候把主角变成雌奴,可是他稀里糊涂地把主角变
其他 27万字 1个月前
白浅浅只不过重温电视剧的时候吐槽了一句,然后她就成为了大名鼎鼎的白骨精! 为了保住这条没有后台还惨兮兮的小命,她只能哼哧哼哧的种地养活自己和一众小喽啰。 就在她辛辛苦苦勤奋耕耘努力发家致富的时候,一个手持金箍棒的猴子怼着她:“妖精,纳命来!” 白浅浅想都没写的扑通一声跪地:“大圣饶命啊!我是个只会种田的好妖精啊!” 后来,面对着时不时就来打秋风的孙悟空,白浅浅不好意思摸摸头:“大圣,给签个名呗!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沈雁杳穿进自己写的n本男频长篇仙侠文综合世界, 靠着咸鱼神功苟了多年, 成功躲过女主和剑尊相爱相杀、女配与魔尊虐恋情深、师姐为海兽远走天涯。 算算时间,她辛酸的想:距离宗门毁灭没多久了。 不如,带着同门一起回家躺平。 她果断喊上大师兄,背着最爱的锄头躲回灵田,发誓做一辈子咸鱼。 当年,男主销声匿迹; 一年后,天帝重病归天; 十年后,反派boss抱着她亲了一口。 沈雁杳:没想到反派boss竟然是你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邹百辰在全天制辅导班里盯上了来兼职的大学生。 这位十九岁的助教声音苏,脾气好,讲题有耐心,可邹同学偏就爱看他眉间那点隐隐的忧郁,成天到晚有意无意的使绊子,闹得人家按时下不了班。 可某日带头惹祸后,邹百辰在楼梯间里撞见了刚滴完眼药水的展晗。摘掉近视镜的学长仿佛变了一个人,眸底就像是噙着一片温柔的汪洋,湿濡的睫毛颤得简直让人心慌。 混球小子愣住,半晌不知所措:他这是被我欺负哭了吗? 为消愧疚,邹某此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永生轨,存在于感染区,据说是神赐予人救赎的凭证,成功通过所有永生轨就能获得想要的一切。 玫瑰之城的永生轨从未有人踏足,传说这里通往神的长眠故乡。 洛斯在废弃的实验塔中醒来,被玫瑰之城刚上任的长官白濋当作迷失者捡走了。 对方在禁区折了一支红玫瑰,别在他胸前,吊儿郎当地吹了个口哨:“小废物,想出去吗?” 刚炸了整座实验塔的洛斯:废物? 白濋:“叫声哥哥,带你出去。” 洛斯歪了歪头:“哥哥?” 后来,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每天更新七千+,风雨无阻。隔壁《守寡后嫁给小叔子》求收藏~------------------------------ 1侯门千金柳翩翩为了保住自己的“天赐姻缘”,小心翼翼当了十六年贤良美人。然而出嫁前一个月,柳家满门流放,未婚夫带着新欢来要求她当妾! 柳翩翩一路往西北而去,越走越清醒! 都成阶下囚了,还当什么淑女! 于是她斗后娘、惩亲爹、打流氓,靠着一根烧火棍在西北有了赫赫威名! 最后嫁给了护
其他 1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