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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志厚着脸皮在自己二姨母家蹭了一顿饭,此刻酒足饭饱,正哼着歌儿,摇摇晃晃的沿着山路往回走。
他手里拿着根小枝条,一边走,一边剃着牙缝,不知想到什么,脸色突然变得不耐,“呸”的一声把枝条吐了出来。
方才吃饭的时候,他姨母又明里暗里说了他几句,说他这才三十多岁,前头那个婆娘跟人跑了,他就一直孤家寡人的也不成个样子,让他赶紧寻摸个寡妇成个亲,那样屋里也好有人给他洗衣做饭伺候他。
到底是长辈,郭大志在饭桌上“嗯嗯嗯”的陪着笑答应,实则肚子里早把他姨母骂翻了天。
别以为他听不出来,这姨母说的像是为他好,实则不过是不喜他三不五时就跑过来蹭饭,厌烦他了。
呸!想他郭大志,这些年一个人生活,除了自己吃吃喝喝也就没什么其他花销,偶尔在镇上赌,赢了些银钱,买的东西还不是都往她们家送?
就连他侄子去温夫子家念书用的书和笔,也是他从镇上捎的,还没要钱。如今自己不过是吃了她两口米,就开始念叨起来了!
此刻山路上没人,郭大志索性就不干不净敞开肚子骂了一通,心里那口浊气舒坦了些许,他抬头一看,看到前头的小坡上有个人影。
那人低着头在捡东西,离得不远不近。
郭大志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嫩白的脖颈,和一截纤细的腰。
那人弯着腰,略宽松的棉麻衣服,却挡不住臀部的弧度,细细的腰线连着圆翘的小屁股,直让郭大志看得口干舌燥,一颗眼珠子恨不得黏在人身上,心脏“咚咚咚”快速的跳了起来。
他起先以为是邓芝凤。
毕竟这般嫩的皮肤和这样美的身段儿,他在村里也没见过其他人。
邓芝凤是公认的村花儿,村长养的好,什么糙活儿都不让干,把闺女一身皮肉养的白白嫩嫩的,活像城里的大家小姐。
上巧、下巧两村,就没哪个单身的汉子没觊觎过邓芝凤的,谁跟她说上一句话,都能高兴老半天。
可一来,大家都晓得村长将这女儿看得重,当眼珠子似的养,又是学琴又是学画,就指着以后在县城里找个好人家,才看不上他们这些庄稼人;二来,村长家的家底是一般人比不上的,就算想娶,也要掂量掂量自己家拿不拿得出丰厚的彩礼钱。
所以倒也没人敢多亲近她,言语上的调戏更是不敢有。
郭大志舔了舔嘴,心想,这么一个宝贝大小姐,怎的一个人在这捡树枝子?
他腆着一张脸走了过去。
“捡柴火啊?”郭大志露出一抹自以为和善的笑容,站在人背后道,“你爹也真舍得,就不怕把小手给刮破了,要不你上叔那去,叔给你拿些捆好的干柴,不比你在这儿捡的得劲儿?”
陈小幺纳闷的转过身来。
郭大志的笑容登时僵在了脸上,一句“凤妹子”憋回了喉咙里。
怎的是陈小幺?
郭大志瞪着一双眼,上上下下把人打量了一通。
“你、你……小幺?”郭大志咽了咽口水,“你咋跑这来了?”
真没想到,这个小傻子,有朝一日竟然能出落的这么水灵!
陈小幺看了眼前的人一会儿,突然把手里捡好的枯枝一丢,然后撒腿就跑!
“哎!”郭大志招了招手,简直是捶胸顿足,立刻就跟了上去,“陈……幺儿,你等等!叔跟你说话呢!你这孩子跑什么跑!”
陈小幺心里害怕极了,跑的像兔子似的快。
他当然没忘记那天在山上发生的事情,当时懵懵懂懂,只觉郭大叔扯得自己跌跌撞撞,胳膊痛,腿也痛,却不太明白对方到底想做什么。
如今……如今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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