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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孟听雨跟徐朝宗以外,所有的朋友同学对于王远博结婚这个决定都很惊讶。
王远博跟他的未婚妻小颂去年十月份认识,今年十月份结婚,虽然不算闪婚,但这个速度也相当快了。就连殷明私底下都嘀咕:至于这样冲动吗?
至于。
孟听雨点头。前世王远博跟小颂也是差不多这个时间段结婚的,说来也挺有意思,她跟小颂是之后才慢慢熟络起来,这辈子却不一样,王远博跟徐朝宗的关系更好,这大半年里,他们四个人偶尔也约着出去游玩。
小颂的品性跟上辈子一样,有了这样多的相处机会,她们两个人很快相熟起来,成为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王远博在遇到小颂之前,也只谈过一两次无疾而终的恋爱。
明明都是很稳重成熟的性子,但在结婚这件事上,令家中长辈还有好友都跌破眼镜,毕竟他们现在还年轻,两人都是才毕业四年多,正是拼事业的时候,没必要这样着急。
王远博却是铁了心,非结婚不可。
这几年他跟着徐朝宗也赚了个盆满钵满,荣升为王家最有钱的人,在家里也有了足够多的话语权。他决定的事情,也没人能改变。婚房婚车早就备好,两人也没想办多么隆重的婚礼,要不是长辈不愿意,他们都想直接领证旅行结婚。
既然要办仪式,那就得有伴郎伴娘。
孟听雨是四个伴娘之一。
徐朝宗也是四个伴郎之一。
没有比这更完美的安排了,如果王远博没邀请盛韬过来参加婚礼的话。
殷明还在一旁拱火:“老王,我觉得你表弟没必要当伴郎,小伙子还年轻着呢。你就请咱几个室友当伴郎,我一个,老徐一个,飞哥一个,再加上韬哥,正好四个,可不是巧了,别人都是个室友,你好啊,你有四个室友!”
徐朝宗长臂一伸,薅住殷明,使劲用力,几乎要把他勒死。
这么个多嘴多舌又爱添油加醋的东西,活着也是浪费空气。
埋了得了。
王远博一脸为难:“……老徐才是大老板,他给我分红的啊。殷明,别给我出馊主意,有本事你结婚就这样做,我就敬你是条好汉。”
人都有亲疏远近之分。
在大一大二时,他跟盛韬的关系也不错,可谁叫,盛韬半路出国了呢。
他跟徐朝宗以及殷明,人是并肩作战的伙伴,这几年的感情就非同一般。给盛韬发请柬,那是过去两年的同窗友情,如果再邀请盛韬当伴郎,那就是没眼力见到极点,到时候谁都不会开,又何必呢。
殷明这时候说这种话,不过是因为伴郎定下来了,也知道王远博跟盛韬的性子。
什么都没确定的情况下,他倒是安静如鸡,可没敢发表这样的“高论”。
另外一边,孟听雨正在帮小颂试婚纱,两人也在闲聊。
小颂也很八卦:“听老王说,那个盛韬长得蛮帅的哦?”
孟听雨:“……”
她伸手撩开帘子一角,确定在外面的男士听不到她们的对话,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是挺帅的,而且还很高。嘘!”
这一点应该没人会否认。
如果盛韬不帅,她当时也不会……
那什么嘛~
小颂轻轻捂嘴,眨了眨眼,“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对老王我都不说。那徐总他会不会不高兴?”
“一点点。”孟听雨比了小拇指的一小截,“这几天我也在哄他,事实证明,有的人是会蹬鼻子上脸。”
徐朝宗会不会不高兴?
其实并不会。她了解他,王远博也了解他,甚至殷明也非常了解他。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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