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蝙蝠家的小小魔法少女》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四十三章
这一天,因为流言而日渐暴躁的红头罩接收到了他的镇定剂——一个出生于另一个世界的、一消失就消失了好几年的蝙蝠家的小公主妮可。
看见妮可之后,杰森立刻停下了手头痛殴小混混们的手,一把将直接从魔女扫帚上跳下来的妮可抱在了怀里,虽然知道变身之后的妮可肯定会给自己套一个防护罩,所以就算摔下来大概也没什么事情。
但妮可的这一扑还是将杰森吓得了个心惊肉跳。
安安稳稳地接住了自家小公主,杰森也就不管那些还躺在地上呜哇乱叫的小混混们,将妮可放在了不远处自己的摩托车前面,几下就带着妮可没影了。
留下躺了一地的小混混们静默无语。
过了一会,有个在哥谭生活的比较久的小混混喃喃出声:“骑着魔法扫帚、带着魔女的帽子、明明看清楚了长什么样子但是在人离开后就不记得人的模样、和蝙蝠侠以及一众罗宾们熟识,难道这就是前几年出现过的那个魔法少女?”
想了想,小混混又推翻了自己的结论:“不对啊,魔法少女是前几年出现的,前几年出现的魔法少女就是这样矮墩墩的样子。现在,额,大概是过了一、二.......应该是四年还是五年吧?为什么这个魔法少女只长高了一点点?还是这样矮墩墩的样子?”
“难道和罗宾们一样都是经常更换的吗?”
就在这个混混思考着“到底魔法少女和罗宾一样是替换品还是矮墩墩”的时候,小混混身边的另一个混混却是突然打断了小混混的思考。
“老大!刚刚那是什么东西啊?”
听到自家手下的疑惑,算是侥幸躲过红头罩痛殴进医院经历的小混混十分回答的十分爽快:“你前几年没来哥谭吧?”
手下点头,他是这两年来到哥谭的。
虽然很多人都说,哥谭是一个围城,所有人都拼命的想要往外面跑,但对于手下来说,哥谭才是他快乐的天堂。
因为手下既没有上过学,进入社会没有一点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而且手下也没有什么专长,可以让自己在这个残酷的社会中生存下去。
他想要生存,最快地方法就是抢劫。
但是抢劫还是需要方法的,在一些比较安全的大城市抢劫,手下这种没什么太大的抱负又没有任何经验的普通人,很容易在一次普普通通的抢劫之后就将自己送进橘子,喜提□□。
而手下这样一个普通的难以生存的普通人,除了一无是处,还有一个比平常人还大一点的胆子。
所以他来到了哥谭。
来到哥谭之后,虽然哥谭内有着各种各样令人心惊肉跳的超级罪犯,很有可能你哪天走在路上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但好歹,手下凭借着自己的胆子,加入了一个小混混团体。
哥谭有一个食物链:超英→超级罪犯→普通罪犯→小混混→普通人。
凭借着在小混混团体内对普通人的骚扰,除了要小心那些罪犯或者超英们的殴打,手下觉得这可比在原本的城市好生活的多。
哥谭啊,生活不下去的只是普通人。
哥谭,有罪犯世界中的顶峰王者一脉的小丑和他的小丑帮,有富有金钱肚企鹅人这样暗夜中的帝王,也有初出茅庐,连抢银行都不知道抹去自己在监控内模样的小菜鸟。
还有像着手下一样,怀着不知名的心思,踏入到哥谭这座罪犯之都来讨生活的普通人。
像这样每天都在坚辛地谋求如何生存的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关注前几年发生过的,和他们的生活格格不入的一件事情的。
小混混心情颇好地给手下解惑:“魔法少女是前几年突然出现在哥谭的。据曾经见过魔法少女的人所说,那个魔法少女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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