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主的瞎眼反派叔叔he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行吧。”
厉九幽的语气还颇为疑惑,就跟错过了几百亿一样。
他小心地把沈临洲手里的结婚证也要过来都装进自己兜里,然后腾出来手拉着沈临洲压马路。
“等回家了,我就把结婚证裱起来,你说是放在哪个位置比较好,卧室还是客厅?我觉得客厅也不错,最好是挂在最显眼的地方,让别人一进来就能看见,你……洲洲,怎么了?”
沈临洲伸手指了指马路对面,“那个人……”
“是沈荆。”
他佝偻着身子在垃圾箱里翻找着食物,遇到完好的,不管不顾就直接塞进嘴里,狼吞虎咽的像是几百年没有吃过东西一样。完全看不出来这是个曾经出入高档酒店的总裁,是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老顽固。
“沈天耀坐牢之后那些钱没有追回来吗?”
厉九幽摸了摸沈临洲的小脑袋瓜,低声道:“你觉得沈天耀那种人会剩下钱?所有的钱都花光了不说,还给沈荆留下了一屁股债。他的生父自始至终都没有出过一分钱,人家有家室有妻有子,沈天耀也还是个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子。
高美兰据说还闹到了人家家里,那个原配是个母老虎,直接就把沈天耀的生父打进了医院,他哪里还敢跟高美兰他们来往。听说高美兰知道捞不出来沈天耀已经放弃了,又傍上了一个有钱的老头,她这辈子已经过惯了金丝雀,菟丝花的生活,除了这些,她都找不到自己的价值。她啊,这辈子也就这样了,等年纪再大些年,也得出来讨生活。
现在圈里人人都知道沈家这些丑事,都等着看沈荆的笑话,尤其是他以前看不上的那些投资商,处处都睬他一脚。工作经历空白,工作能力有限,又不想干苦力话,现在在街上乞讨呢。”
要是缺胳膊少腿的乞讨也就罢了,完完整整,模样还周正的一个人乞讨,怎么看怎么违和。一天下来,不仅钱没要到,还受了不少白眼。
再者说,现在乞讨的队伍都是有领导的,沈荆相当于是动了别人的奶酪,挨了几次打之后他就想明白了,无非就是吃饱穿暖。饿了就翻垃圾桶,冷了就蹲守在衣物捐赠箱旁边,倒是也一直安全活到现在。
厉九幽不太确定沈临洲的意思,他试探道:“洲洲,你是觉得他太可怜了吗?”
沈临洲摇摇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一点也不想可怜他,我只是疑惑。一个有手有脚,身体很硬朗的人,怎么会把生活过成这样。但凡他找个工作都比现在强,服务员,保安,环卫。可是他却选了我最看不起的那一种,摆烂,彻底躺平摆烂,整个人没有一点斗志。就别说现在沈氏外公收回去了,就是还在沈荆手里也得完蛋。”
对面的沈荆刚刚啃完一袋过期的面包,就看见了民政局门口的两人。
他条件反射想扭过头,却发现了沈临洲的视线,他想整理整理身上的衣服,黝黑的手指伸出来又蜷缩起来。
他就着小小的水洼看清楚了自己现在的模样,比桥底生活的流浪汉还要恶心。
沈荆闭了闭眼睛,都不敢跟此时此刻的沈临洲对上视线,他,他是怎么把生活过成这样的,想当年他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就只是梦想着在临城买一套房子。
人到晚年,房子,车子,老婆,孩子要什么没有什么,亲儿子被自己亲手赶走,把别人家的孩子当成宝贝,呵呵,造孽啊,造孽啊。
现在沈荆非常后悔,没有好好当杜桥的金龟婿,要不然现在享受着的,还是别墅豪车,一辈子不愁钱的工作。
要是沈临洲知道沈荆此时此刻心里的想法,估计还要说一句果然如此,想让沈荆彻彻底底改过自新,肯定是不可能的。他骨子里已经坏掉了,从内到外的腐烂,早没救了。
等沈荆再次抬起头,街上已经没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颜殊黛是人人都要敬她三分的珠宝集团掌权人,一身冰肌玉骨,黛眉朱唇。 江城豪门圈无人不知她的名字,却也无人敢追,只因这颜家大小姐性子古怪,喜怒无常且占有欲极强,容貌再倾城也让寻常富家公子哥望而却步。 —— 简戌是简家小少爷,父母老来得子视他为掌中宝,希望他能留在江城,走家里早就为他铺好的康庄大道。 但简戌生性桀骜不驯,不顾父母反对追着喜欢的女同桌去了英国读大学。 22周岁生日宴当天,他一头银发姗姗
都市 19万字 1个月前
下山之前,白知徒在山林里称王称霸,一手玄术招风惹雨,连收养他的师父都甘拜下风。 下山之后,一没存款,二没户口,宛如‘野人’一样迷失在命运的交叉口。 一切只为了寻找跑路的未婚夫。 幸好遇见家里有矿的活菩萨日行一善,把他捡回去。 为了赚房租,白知徒重操摆摊大业,顺便学会了直播。 一开始,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电视剧的新型宣传方式,以为直播里出现的人都是演员。 知名豪门家里身负诅咒,所有男子都活不过三十岁。
都市 72万字 1个月前
明芮是条疯狗,却唯独被喻江行驯服了。 喻江行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踏进雌奴交易所,这充斥着买卖、冷血、肮脏的地方。 他驻足远远盯着一个方向,被折磨得不成样的雌虫瘦骨嶙峋、浑身腥臭,只有那双眼还犹如斗兽般明亮狠厉,好似下一秒就能扑上来将你撕碎嚼烂。 无视管理虫的劝阻,雄虫在雌虫跟前蹲下身,隔着铁栅栏掏出柔软的手帕擦拭他脸上的污垢,目光浅淡,没有任何情绪道。 “要跟我走吗?” 明芮只觉得心头有一团火在烧
其他 37万字 1个月前
苗疆。苗疆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有人说那是醉生梦死,也有人说那是白骨成堆。林犹今觉得这是一个和自己犯了冲的地方。两次穿书都逃不过,逃不过的还有人。在即将日暮之时,人们会分不清自己看见的是狼还是狗,这个时间段被人们称为狼狗时分。林犹今第一次穿书便犯了这个致命的错误,后来重逢,少年早已不似当年稚嫩,只有眼底的偏执丝毫未减。“姐姐,这叫蛊。”靠,这玩意还学会了囚禁。江南。江南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是小娘子
其他 9万字 1个月前
黛争成日一副男装打扮,天资聪慧,总能解出旁人不会的难题。不过,她只是个豪府偏院中的粗使奴罢了。 一日,她救了个重伤的男人,傅兰萧。 他宛如染血刀剑,眼里带着她不懂的幽沉。 黛争对他极好,但在傅兰萧眼中,依旧是不入眼的私奴。 直到那年新元,傅兰萧东山再起,重回高位,并一把火烧掉了二人的栖身之所。 当黛争看到来接傅兰萧的马车。原来,他是他口中她永远高攀不起的贵人,他们之间真有云泥之别,那些曾经的约定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某生活游戏类玩家·囤货达人许笑然曾经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真实的末日,敢于在淋漓的鲜血中夹缝求生。” 许笑然在游戏中称霸一方,在现实中安逸咸鱼,直到某天醒来发现自己温暖的被窝如同冰窖……世界,被雪吞没了。 严寒、酷暑、沙漠、瘟疫……天灾人祸,噩梦降临,生存成了唯一法则。 穿越到末日轮回游戏的许笑然丝毫不慌: 她游戏里的金手指也一起跟过来了! 路人甲:“救命,体力不够,一天只能砍一棵树!” 许
其他 6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