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奇犽网恋之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道:“你又丢东西了吗,大哥?我要去哪里帮你找呢?”
“不是哦,”伊尔迷歪了歪脑袋,“我这次是来讨论你的问题的。”
我:“?”
我有什么问题好讨论的?
“我问过糜稽了,”伊尔迷歪了歪脑袋,道,“你一直把奇犽当成女孩子吧?”
“平时也总是乖乖跟在奇犽后面,差点让我误会了……但其实无论谁的命令都会听,是不是奇犽也没有差别。”
“是这样吧?”
……我悟了。
伊尔迷大哥有种诡异的、自成一派的论证方法。
他说得就好像我不喜欢奇犽一样,而我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反驳。
我只能睁着眼睛看着他半天,用奇犽的方法回答他道:
“我和奇犽的事情和大哥没关系吧。”
“怎么会呢?”伊尔迷摆出一副关爱后辈的姿态,“如果你也会成为揍敌客的话,我当然需要提前确认好这些。”
“……那就不必了,”我和他诚恳地道,“您还是不要问了,我暂时没有想过那么久以后的事情。”
“嗯?”伊尔迷又歪了歪脑袋,他说话总是很直白,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你并不打算和奇犽结婚吗?”
我不由得道:“……那也太扯了。”
都还没开始交往,为什么会快进到结婚?我都还没毕业……不是,这也太快了吧,我和奇犽才认识两个月吧!
好难懂。
奇犽说的没错,伊尔迷大哥脑回路真的有点怪怪的。
他和往常一样,以前是让我做完某件事情他就走,现在是问完我这几个问题之后,他就心满意足地消失在了黑暗里。
只是走之前,他还对我调皮道:
“我很喜欢你哦,如果奇犽不要你了,我可以收留你。”
……他在咒我吗?
伊尔迷吓得我都差点忘了我为什么开门,直到片刻以后,身后的客房里的灯全都突然亮起来,我才反应过来。
……
总觉得灯会黑掉不是巧合,不会是伊尔迷大哥干的吧?
算了,这不是我该去思考的问题,就算真的是他干的,我又不能拿他怎么样。
我默默地退回了房间里,把门关上,拿出衣服去洗澡,从浴室里出来以后,就发现床上多了一个人。
往常总是站在门口的奇犽,今晚坐在床边看着我。
我没有在意,还凑到了他面前,问道:
“奇犽,你下午什么时候走的?我都没印象了。”
而他看着我半晌没回话,当我重新复述了一遍问题,他才缓缓开口:
“你一直把我当成妹妹?”
我一愣。
奇犽又问:“和我在一起很扯?”,.
沈临洲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书了,穿的是他睡觉之前看完差点气晕过去的“甜宠文”。 他成了书里对主角攻一见钟情,死缠烂打,无所不用其极的恶毒男配。 哦,还有一个高大上的身份:主角攻的小婶婶。 他仗着反派老攻厉九幽眼盲身子弱,天天给他喂安眠药,时不时下点毒药戴戴绿帽。剩下的就是跟主角攻里应外合,把厉九幽的公司弄到手。谁都知道原主是嫁过来冲喜的,厉九幽命不久矣,以后当家的还是主角攻。 谁能想到厉九幽不堪受
其他 40万字 1个月前
颜殊黛是人人都要敬她三分的珠宝集团掌权人,一身冰肌玉骨,黛眉朱唇。 江城豪门圈无人不知她的名字,却也无人敢追,只因这颜家大小姐性子古怪,喜怒无常且占有欲极强,容貌再倾城也让寻常富家公子哥望而却步。 —— 简戌是简家小少爷,父母老来得子视他为掌中宝,希望他能留在江城,走家里早就为他铺好的康庄大道。 但简戌生性桀骜不驯,不顾父母反对追着喜欢的女同桌去了英国读大学。 22周岁生日宴当天,他一头银发姗姗
都市 19万字 1个月前
下山之前,白知徒在山林里称王称霸,一手玄术招风惹雨,连收养他的师父都甘拜下风。 下山之后,一没存款,二没户口,宛如‘野人’一样迷失在命运的交叉口。 一切只为了寻找跑路的未婚夫。 幸好遇见家里有矿的活菩萨日行一善,把他捡回去。 为了赚房租,白知徒重操摆摊大业,顺便学会了直播。 一开始,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电视剧的新型宣传方式,以为直播里出现的人都是演员。 知名豪门家里身负诅咒,所有男子都活不过三十岁。
都市 72万字 1个月前
明芮是条疯狗,却唯独被喻江行驯服了。 喻江行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踏进雌奴交易所,这充斥着买卖、冷血、肮脏的地方。 他驻足远远盯着一个方向,被折磨得不成样的雌虫瘦骨嶙峋、浑身腥臭,只有那双眼还犹如斗兽般明亮狠厉,好似下一秒就能扑上来将你撕碎嚼烂。 无视管理虫的劝阻,雄虫在雌虫跟前蹲下身,隔着铁栅栏掏出柔软的手帕擦拭他脸上的污垢,目光浅淡,没有任何情绪道。 “要跟我走吗?” 明芮只觉得心头有一团火在烧
其他 37万字 1个月前
苗疆。苗疆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有人说那是醉生梦死,也有人说那是白骨成堆。林犹今觉得这是一个和自己犯了冲的地方。两次穿书都逃不过,逃不过的还有人。在即将日暮之时,人们会分不清自己看见的是狼还是狗,这个时间段被人们称为狼狗时分。林犹今第一次穿书便犯了这个致命的错误,后来重逢,少年早已不似当年稚嫩,只有眼底的偏执丝毫未减。“姐姐,这叫蛊。”靠,这玩意还学会了囚禁。江南。江南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是小娘子
其他 9万字 1个月前
黛争成日一副男装打扮,天资聪慧,总能解出旁人不会的难题。不过,她只是个豪府偏院中的粗使奴罢了。 一日,她救了个重伤的男人,傅兰萧。 他宛如染血刀剑,眼里带着她不懂的幽沉。 黛争对他极好,但在傅兰萧眼中,依旧是不入眼的私奴。 直到那年新元,傅兰萧东山再起,重回高位,并一把火烧掉了二人的栖身之所。 当黛争看到来接傅兰萧的马车。原来,他是他口中她永远高攀不起的贵人,他们之间真有云泥之别,那些曾经的约定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