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奇犽网恋之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我很喜欢玩游戏,同样也很喜欢和人聊天,所以经常能在游戏里交到好朋友——
当然啦,也不是每个朋友都像奇犽那样和我一拍即合,好朋友之间也总是需要磨合的,这句话在我的某位朋友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位朋友,总是过激发言,我在刚认识他的时候,就深深觉得此人多多少少有点……怪毛病。
一般来说,稍微成熟一点的小朋友都不爱在网上分享自己的家庭故事。
然而这位朋友却完全不一样,他非常乐于分享一切和他弟弟相关的故事。
而当我委婉表示“你是不是太爱你弟弟了”的时候,他立马跳脚狂怒,指责我给他造成了精神伤害。
……但是他真的怎么看都是三句话不离弟弟嘛!
就像此刻,我美美发了一条新动态,收到信息提示后,一打开,就看到他又在说:
“……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弟这么幼稚……”
服了。我无语地想道。
糜稽就不能哪怕只有一天,不提他弟吗!
看着手机上的红点,我有种强烈的预感,糜稽的话匣子又被“正确的机关”触发打开了,最迟在这节晚课结束以前,他一定会私聊找我开始举办吐槽弟弟大会。
……
这个预感没有错。
在好不容易熬到晚课结束的时候,我就收到了好朋友怨气深重的一连串吐槽。
【糜稽】:你怎么别的不买偏偏买个溜溜球,这玩意儿又不好看又不实用,而且早就过时了,只有上世纪的幼稚鬼还在玩这种东西!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弟怎么会有人喜欢这种东西,想不通。
【糜稽】:别买了,没意义!而且市面上卖的质量都不怎么样,你肯定玩不好!以前有个讨厌鬼让我给他做过,我专门研究过,真的好多卖的都不行,我做的才好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一般市面上卖的都是垃圾。
……嗯,不愧是他,一股熟悉的“我就是神”的中二气息。
我一边挽着舍友的手往宿舍走,一边回复消息:
——强,太强了,什么时候给个机会观瞻一下您的大作。
舍友瞥了一眼我的信息框,问道:“你又在和游戏里的人聊天啊?”
“对啊,”我答道,“我之前给你说过的,是我高中打游戏就认识的那个朋友……嗯,他技术真的蛮不错啦,而且什么资源都找得到,还特别乐意跟我分享,人很好,就是真的,有时候说话……”
我闭上了嘴,沉默片刻,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唉,这就是男生吧。”
我已经充分看透了男人的本质。糜稽就是其中典型,喜欢看一些废柴肥宅逆袭成异世界之神的番剧,满口都是经典的“愚蠢的凡人”“我才是真理”“都是世界的错”……他的确也很强了,但是特别喜欢指挥人和凸显自己,以前打游戏组队的时候,就因为他一开口就要怼天怼地怼队友,我经常也跟着他一起被忍无可忍的房主一起踢出去。
后续是恼羞成怒的糜稽把房主电脑黑了,用房主的号在世界上刷屏给自己道歉。
蛮幼稚的。
我再次感慨,这就是男人吧。
还是女孩子好,比如蝴蝶妹妹,虽然很强但不会特别嘚瑟,多可爱啊。而糜稽呢,不仅爱现,容易破防……没有骂他的意思,只是他有时候真的很容易暴怒,还经常一开口就是大男子主义——唉,不行,不能比,总之女孩子最可爱了。
另一边,糜稽还在继续过激发言。因为我熟练地吹捧了他一句,他非常高兴,继续和我分享:
——我会做的东西多了去了,一个溜溜球算什么,平时家里的器具都是我一个人负责的,哼,他们都觉得这没什么,一个个的宝贝出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临洲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书了,穿的是他睡觉之前看完差点气晕过去的“甜宠文”。 他成了书里对主角攻一见钟情,死缠烂打,无所不用其极的恶毒男配。 哦,还有一个高大上的身份:主角攻的小婶婶。 他仗着反派老攻厉九幽眼盲身子弱,天天给他喂安眠药,时不时下点毒药戴戴绿帽。剩下的就是跟主角攻里应外合,把厉九幽的公司弄到手。谁都知道原主是嫁过来冲喜的,厉九幽命不久矣,以后当家的还是主角攻。 谁能想到厉九幽不堪受
其他 40万字 1个月前
颜殊黛是人人都要敬她三分的珠宝集团掌权人,一身冰肌玉骨,黛眉朱唇。 江城豪门圈无人不知她的名字,却也无人敢追,只因这颜家大小姐性子古怪,喜怒无常且占有欲极强,容貌再倾城也让寻常富家公子哥望而却步。 —— 简戌是简家小少爷,父母老来得子视他为掌中宝,希望他能留在江城,走家里早就为他铺好的康庄大道。 但简戌生性桀骜不驯,不顾父母反对追着喜欢的女同桌去了英国读大学。 22周岁生日宴当天,他一头银发姗姗
都市 19万字 1个月前
下山之前,白知徒在山林里称王称霸,一手玄术招风惹雨,连收养他的师父都甘拜下风。 下山之后,一没存款,二没户口,宛如‘野人’一样迷失在命运的交叉口。 一切只为了寻找跑路的未婚夫。 幸好遇见家里有矿的活菩萨日行一善,把他捡回去。 为了赚房租,白知徒重操摆摊大业,顺便学会了直播。 一开始,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电视剧的新型宣传方式,以为直播里出现的人都是演员。 知名豪门家里身负诅咒,所有男子都活不过三十岁。
都市 72万字 1个月前
明芮是条疯狗,却唯独被喻江行驯服了。 喻江行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踏进雌奴交易所,这充斥着买卖、冷血、肮脏的地方。 他驻足远远盯着一个方向,被折磨得不成样的雌虫瘦骨嶙峋、浑身腥臭,只有那双眼还犹如斗兽般明亮狠厉,好似下一秒就能扑上来将你撕碎嚼烂。 无视管理虫的劝阻,雄虫在雌虫跟前蹲下身,隔着铁栅栏掏出柔软的手帕擦拭他脸上的污垢,目光浅淡,没有任何情绪道。 “要跟我走吗?” 明芮只觉得心头有一团火在烧
其他 37万字 1个月前
苗疆。苗疆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有人说那是醉生梦死,也有人说那是白骨成堆。林犹今觉得这是一个和自己犯了冲的地方。两次穿书都逃不过,逃不过的还有人。在即将日暮之时,人们会分不清自己看见的是狼还是狗,这个时间段被人们称为狼狗时分。林犹今第一次穿书便犯了这个致命的错误,后来重逢,少年早已不似当年稚嫩,只有眼底的偏执丝毫未减。“姐姐,这叫蛊。”靠,这玩意还学会了囚禁。江南。江南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是小娘子
其他 9万字 1个月前
黛争成日一副男装打扮,天资聪慧,总能解出旁人不会的难题。不过,她只是个豪府偏院中的粗使奴罢了。 一日,她救了个重伤的男人,傅兰萧。 他宛如染血刀剑,眼里带着她不懂的幽沉。 黛争对他极好,但在傅兰萧眼中,依旧是不入眼的私奴。 直到那年新元,傅兰萧东山再起,重回高位,并一把火烧掉了二人的栖身之所。 当黛争看到来接傅兰萧的马车。原来,他是他口中她永远高攀不起的贵人,他们之间真有云泥之别,那些曾经的约定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