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是邪神[无限]》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厨房里一片灰暗,只能看到里面柜台和冰箱的点点轮廓。
看不见刀架,更看不见面挂着的菜刀。
里面似乎又传来了一点点磨砺的声音。
是她听错了吗?余清韵不敢确定。
余清韵拿出匕首,推开家门。
厨房里皮影小人磨刀的事现在需要放一边,今夜探索四楼可是她早就决定好的事情。
余清韵打开门,关上家门,声控灯亮起。
余清韵的眼窝,脸颊,人中流下阴影。
楼上再次传来脚步声,直冲余清韵而来。
余清韵就在三楼等着它。
四楼的东西下来了。
非常的瘦,但又不像前晚的骷髅那般直接没有肉。
和胖大婶的话对上了。
第63章 狂热
余清韵迎上去,匕首尖峰对准它的手腕,这么向上一划,皮开肉绽,整条筋被划破。
她又弯腰躲过攻击,这次匕首直指它的天灵盖。
匕首刚一碰到它眉峰,余清韵的肩膀被它抓到。
肩膀上一阵刺痛,让余清韵的匕首不能再精进半分。
余清韵的匕首转了个方向,要将它整个眉骨划破。
鬼影松开了对余清韵肩膀的攻击,躲过这一击。
余清韵忍着疼,乘势而上,将匕首从它的眼睛扎进脑中,还没来得及深扎,它就闪开,这一次毫不留恋,它跑下楼了。
余清韵站在原地,气喘吁吁,没有追上去。
她打算看看四楼晚上胖大婶对面那间房里的骷髅有没有被爸爸妈妈处理掉,那具骷髅到底想干什么,它跑进爸爸妈妈的房间到底是为了陶罐里的那些骨灰,还是风霁月的手。
余清韵走上四楼,三楼的声控灯暗下,整个楼道内重归于一片黑暗与死寂。
男人今晚又是喝得醉醺醺,半夜回家。
他走进熟悉的楼房,胡子拉碴,酒气缠身,就连呼出的气仿佛都带着酒味。
今天白天出门居然碰到那一家子恐怖的东西了,真是晦气。
男人脚步摇晃地踏上台阶。
“哒”
“哒哒”
二楼楼梯平台里的声控灯没有亮起,男人靠着楼道的墙壁上走,全世界似乎在摇摇欲坠。
他记得二楼的声控灯早在一个月前就坏了,一直没人来修。
真麻烦。
男人走到了二楼的拐角平台,撞上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男人倒在地上,又艰难地站起来,他确认面前黑乎乎的是一团人影,破口大骂:“你他妈不长眼睛啊?没看到我要过去吗?”
男人骂完就要凑近看。
一凑近,一股说不清的臭味袭来,让男人打了个激灵。
这个味道,有点像长时间放置在外面的生肉,发臭了,但仔细一闻,又不太像是那个味道。
男人把头远离了这团黑乎乎的人影,突然有点心慌,骂了句神经病,却绕开了那团黑乎乎的人影继续往上走。
他还有十几个台阶就上到三楼了。
往上的三楼声控灯因为男人的脚步声亮起,橘黄色的灯光打在男人脸上,明亮的视线让男人刚才莫名慌乱的心多了点安全感。
有了点安全感,他壮着胆子往后看了看。
楼下阴影处,那团黑乎乎的人影仍然伫立在那,一动不动。
男人自讨没趣,撇了撇嘴,继续往上走。
“哒”
“哒”
“哒”
可随着他再次往上走的时候,身后响起阵阵脚步声,紧随他的步伐。
男人的酒被吓醒大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栗穿进了起点文里,成了一只可怜无助弱小的花栗鼠。穿书第一天,就被妖王反派重伤,差点去世。为了报仇,也是为了苟命,苏栗决定忍辱负重,发愤图强!苏栗幸运的得了一样至尊法宝乾坤阴阳环,日以继夜刻苦修炼,练就了强大的套圈技巧,并成功抓住了五大天敌小弟。嚣张嘴臭的黄鼠狼:“花栗鼠,可不就是老鼠吗?脏死了!”后来,“栗栗,骑着我,我今天带你兜风!”谎话连篇的骚包狐:“你看起来很美味,到我肚子里来做客怎么样
其他 9万字 1个月前
通知:本文于728日入v,故727断更一天准备万字,夹后恢复日更近期更新时间不太稳定,尽量完成日更接档文预收:《[主东卍]为了拔除死亡fg我只好成为最强》正经的文案一:——这个世界上本来是没有魔法少女的——也没有女仆装的魔法少女为了贯彻爱与正义为了守护世界的和平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小泽胡桃毅然化身为一名魔法少女即使这条路上充满了荆棘与石子(?)洒满了鲜血与泪水(?)还有世人的误会与不解(?)以及,
其他 16万字 1个月前
方周两家是世交。 方家女儿活泼可爱嘴又甜,深得两家长辈喜爱。 周家儿子人骚嘴贱,日常被母上大人嫌弃,连家里的狗都不亲近他。 在朋友眼中,方知柠和周嘉延既是形影不离的青梅竹马,又是爱斗嘴的欢喜冤家。 有不知情的人好奇问起:“他们两人怕不是相互暗恋,为了面子不好意思捅破那张纸。” 对此两人的态度出奇一致—— 方知柠:再造谣,律师函警告哦。 周嘉延: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更何况我这么大一帅哥。 毕业后。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日更+有事会请假。方木一直以为自己捡到的人是个乖乖小夫郎,会种地、会做饭、会甜甜地喊他木哥,说你要早点喜欢我。可事实却是小夫郎外表乖巧内心彪悍。面对满嘴脏话的大嫂,小夫郎骂她嘴臭,是几天没刷牙?把人骂的无地自容。面对造谣的村民,小夫郎提刀就上,要他赔礼道歉,把人吓得投到村长那,等方木外出回家,小夫郎已经喜提悍夫称号。面对盗窃的小偷,小夫郎关门放小黄,来个瓮中捉鳖。方木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小夫郎的时
其他 9万字 1个月前
林白榆从小到大顺风顺水,受的伤都会很快消失,就连感冒也不例外。 直到十七岁,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她和现实世界相反,不仅没钱,还被当成赚钱工具,最后甚至瞎了。 就连救她的反派也没好下场。 · 隋钦活在黑暗里,白天上学,晚上打工,偶尔还要干架,生活一成不变。 除了身上总是莫名多出来的伤口和病痛。 直到一个眉心染红痣的少女闯进他的生活,“隋钦,现在轮到我救你了。” 隋钦冷笑,以为自己是菩萨吗? ·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著名服装设计师何清质穿越到了八十年代,成了一个穷困潦倒的小混混,为了吃上一口饱饭,何清质仔细思考后准备重操旧业——抬着缝纫机去大马路上当裁缝。眼看日子越来越好,何清质却又有了一件烦心事,他发现自己原来穿越到了一本替身耽美文里,而小说里男主受早死的白月光,正是他看上的老公。阳光灿烂受vs 温润教师攻主受,年代文,年下,架空种田文,治愈向,慢节奏
其他 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