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世开饭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肉的吃肉,纷纷动作了起来。
“大冬天的,确实是边煮边吃更好,不用担心吃到后面冷了。”
其中一个大爷,还没吃第一口,就先赞赏了一句。
随着大家吃起来,赞扬的话也越来越多。
“汤香浓却不油腻,着实难得。”
“药香适中,既不会压过鸡肉的香味,也不会淡得闻不到,应该是试过许多回才得出的比例。”
“鸡肉软嫩香滑,烂而不糜,猪肚也耙了,我牙齿不好也能咬得动。”
这几人都是两家猪肚鸡都没吃过的,夸奖起来毫不吝啬。
黄行此时已经吃了几口猪肚跟鸡,闻言道:“应该是章掌柜知道你们年纪大,特意将猪肚鸡炖得软烂些的。”
“有心了。”先前说牙齿不好的那位大爷道。
黄大爷更关心的是那几个去裕兴楼吃过的,他问:“你们呢,觉得如何?”
他们这群老伙计,年轻的时候都做买卖,除了云阳城的吃食,别的地方的美食跟特产也尝过不少,猪肚鸡一入口,他们就察觉出了不同。
而且因为年龄大了,猪肚清洗得干不干净,他们的体验更深。
有间食肆的猪肚吃完之后,可是一点也没有喉咙黏糊糊的感觉,也不知道是怎么清洗的。
不过想到有间食肆连肥肠都能清洗得很干净,众人又理解了。
黄大爷问完,过了片刻,才有人缓缓道:“这里的猪肚鸡多少钱一份?”
黄大爷很满意,说了个价格。
他很清楚,只有桌上的这份猪肚鸡挑不出一点不好,并且比裕兴楼的好上很多,老伙计才会忽略他的问题,直接问价格。
价格也只比裕兴楼的猪肚鸡贵二十几文。
“以后吃猪肚鸡,还是得来有间食肆。”一个去裕兴楼吃过的大爷道。
“本来就该这样,”黄大爷直白地将他的想法说了出来,“你们没吃过有间食肆的猪肚鸡还好,若吃过了还去裕兴楼,我都要瞧不起你们了,忙活了一辈子,结果老了为了省二十几文钱,居然委屈自己去吃偷学的味道差的那家,值吗?”
他们这些人都住在长阳街附近,这个年龄了,铺子里的生意有下一代打理,几人平时约在一起,除了下棋遛鸟,就是满街溜达喝茶吃东西,没人家里缺吃喝的这点钱。
话是这个道理没错,不愁吃穿之后,便开始追求品质,入口的东西要精细,上身的布料要舒适美观,有些人甚至愿意为了一身衣裳等上一两个月,就为了制衣人跟绣娘的手艺。
“老黄,这食肆不会也有你的一份吧?”有人狐疑道。
虽然老黄说的都是事实,但作为老伙计,几人还是想知道老黄为何会操这份心。
老黄刚才的这番话,很明显是通过对比,不动声色地让他们觉得,有间食肆才是更好的,能配得上他们的身份的。
别人或许一时反应不过来,但他们做了一辈子买卖,老黄一开口,众人便明白了他的目的。
黄大爷叹了口气道:“我倒是想有,可惜没机会。”
“那你为何这么卖力地为他们说话?”
“我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让你们吃到更好的东西,”黄大爷拇指跟食指比了一个小小的长度,“其次才有那么一点小小的私心。”
在老伙计们灼灼的目光里,他解释道:“我听他们伙计说,成了食肆掌柜认可的熟客后,只要来食肆,就能吃到他们掌柜亲手做的菜,食肆推出新的菜品,也会给熟客留一份。”
“所以你是想成为他们的熟客?”
黄大爷含糊地点了下头,没有正面回答。
其实从第一天来食肆,他牙疼,宋宴卿将留给老客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6号更新在晚上23点,从6号开始日万,存稿充足,点个收藏不亏。预收在最下面,打滚卖萌求别养肥。】【一个世界一个che】【提前预警:卷一是女非男c,(女)强取豪夺(男)文学,不好这一口的可以养养等后面,女主的性格很有意思的,觉得节奏太慢的建议跳过10-15这几章,涉及原著冷门人物比较多】【本文文案】(正文非第一人称)(开局即大佬) 我是个剑修,一把剑斩天灭地的那种剑修。 渡劫失败后有个人告诉
其他 37万字 6天前
埃丽卡失忆了。 但她隐约记得自己应当是个场面人。 当头顶有红披风飞过时,埃丽卡想:我应当有件披风,紫红色。哦,还得有个配套的头盔,可以隔绝心灵控制的那种。 当在网上看见各种超英超反称号时,埃丽卡想:我应当有个属于自己称号,不同于各种an,它会更加响亮霸气。 当经过一所学校时,埃丽卡想:我应当有个校长朋友,关系好到能半夜敲他房门下棋,虽然后来闹掰了。 当路过金门大桥的时候,埃丽卡想:我应当让它飞起
都市 35万字 6天前
虞清生前是娇贵小少爷,脾气差却很单纯,死后绑定忏悔系统。 他来之前反派天天惹是生非,他需要代替炮灰洗心革面,讨好主角降低厌恶值。 被宠惯了的娇气包say+no,变本加厉作死。 系统以为他们要完,结果厌恶值不增反降。 看着所有人为他着迷的系统:?这都行。
其他 44万字 6天前
星纪9032年,大灾难降落人类帝国,土地再难种出庄稼,六百年过去,人类仍在温饱线挣扎。被称为天才种田手的时见疏一不小心踩空楼梯摔到星际时代,被捡回一贫如洗、破落的农场中。 破落农场空有万亩地,种啥啥不长,老人饿得有气无力,年轻人饿得未老先衰,小孩饿得嗷嗷直叫…… 还有一群不知从哪跑出来饿得眼冒绿光的猛兽,天天虎视眈眈蹲在时见疏门窗外,等着什么时候饱腹一顿。 为了不被饿死、为了保命,时见蔬决定祭出
其他 167万字 6天前
一觉醒来,裴意穿成了书中同名的豪门少爷。原主十岁时坠入泳池险些溺死,等到再醒来时就成了痴傻小儿,成了整个帝京圈的笑柄。以利益为重的长辈将他当成商业权势的筹码,听从薄家大少的怂恿安排,让他和在车祸中眼盲的薄家二少联姻。痴傻配眼瞎,明摆着羞辱。只可惜旁人不知道,这位二少薄越明是书里至关重要的反派。他的眼疾不但会好,日后还会成为薄家唯一的掌权人。至于痴傻的原主,被原著主角受设局赶出薄家后,最终还是躲不
其他 80万字 6天前
【下本写《我跟你拼了》】窝里横公主病vs护犊子大少爷先(离)婚后爱青梅竹马暗恋很小开始,盛悉风就知道自己将来会嫁给江开。一起长大的岁月里,她讨厌过他,也偷偷喜欢过他,甚至一度以为可以两情相悦,可最后还是停止期待。二十岁那天,她服从家里的安排跟他结婚。井水不犯河水的两年过去,盛悉风突然受够了这温水煮青蛙的鸟日子。江开从小就讨厌盛悉风,讨厌她一身的公主病,讨厌她总是害他挨打,讨厌她三番四次坏他好事、
都市 53万字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