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这种程度的挑拨离间不至于让这个组织的兽真闹出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
【我想摸一下。】宣承越给的答案让浩元沉默了。
【海豹自己凑过来,让我不摸,真的为难我了,人生没有几次摸海豹的机会。】宣承越理所当然道。
对了,海豹好像是个女孩子来着。
宣承越上下打量这颗海豹,最终得出结论,他自己不会分海豹的公母,以及这颗海豹真的很圆润。
【你的伴侣正在盯着你。】浩元提醒他。
【不会有人变态到会对一只海豹产生特殊的想法。】宣承越说,而且这只海豹之前也只是想把他当宠物养来着。
浩元又提醒他:【可你的对象是一条蛇。】蛇也没比海豹好到哪里去,只是细一些而已……等等,浩元那个粗壮的体型似乎也跟“细”这个字沾不上边。
宣承越一想也是,他只能松开海豹,任由海豹侧躺在地。
这只海豹是只竖琴海豹,是在宣承越看来最可爱的那类,而在人类的审美观里,可爱一般意味着圆滚滚,无论是身形,还是那双大眼睛。
“还走不走了?”佘文卿实在受不了了,他不想再看这场荒唐的闹剧。
海豹用那双忽闪忽闪的黑色眼镜看着宣承越,她柔弱询问:“你要扔下我了吗?一个豹玩皮球真的很孤独。”
宣承越现在的情绪真的很奇怪。黑天鹅在一旁感受到,他刚才确实在看到海豹时有愉悦感,他不讨厌海豹吗?
那之前海豹送饭他怎么毫无波动?人类可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各位,你们这儿能不能借我一个手拉的拖车?大一点的。”宣承越还是不忍心把这么柔弱的海豹独自留在这,但让她跟着吧,又觉得她弹来弹去挺累的。
哪儿有什么手拉拖车能借给他?这儿的特员可都是……
“有有有!我家就有一个!”围观了很久的变色龙连忙举手。
哦,忘了这群怪胎里面的人类控比例也不少。
【这种海豹到底是怎么进入他们组织的?】浩元不得其解。
他眼看着海豹搂着球,被宣承越装箱。
小拖车上有个不锈钢打造的框,看着有两平方米,放个海豹足够了。那个护栏也有半米高,挺稳妥的。
毫不夸张地说,浩元感觉宣承越拖海豹就跟拖着一筐菜似的。
尤其宣承越自己拉了一段之后还来了一句:【我小时候帮隔壁家卖肉的叔叔拖过猪,好怀念啊。】
【不封顶的话不会跑吗?】浩元很好奇。
【不会,因为是半只。】宣承越相当平静地说出了极其恐怖的话。
由于现在的兽都已经不吃兽很久了,所以宣承越的发言会让他看起来像个连续杀兽狂。
浩元:……他总是容易忘记人类真正的设定。
并不清楚自己成为了“半扇猪”平替的海豹还扒拉着护栏:“你们两个一起出来,我跟着会不会不太好啊?”她的演技极其做作,看得佘文卿心里冒火。
你知道不太好,那就别跟过来啊!坐上推车了就开始放屁了?
偏偏这时候海豹还要提起他:“佘哥,你走路我坐小推车,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呀?”
比佘文卿更早反应过来的是宣承越:“我一个人拉不动两只兽啊。”
“拉我一个就已经辛苦你了。”海豹立马表示,“不需要再多一个的。”她很享受这一路上其他兽羡慕的目光。
这下就连浩元这条迟钝的蛇都看出来了:【佘文卿好像在忍耐怒火。】
【所以他叫我出来到底是来干嘛的?】宣承越还在纠结这个,他总觉得这个组织里头兽的行为都怪怪的,【就是围着这儿转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