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浩元觉得瑰果然怪,都不认真听他的鼓励。
“对我来说这个真的很重要。”瑰依旧在笑,但仔细听却多了那么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别说了!宣承越真想把浩元的嘴巴给捂住,在惹怒别兽这一方面,浩元真的很有天赋。
浩元没看到宣承越眼中的情绪,或者说他没看懂。在瑰虚心求教之后,浩元很认真地思索了许久,而后说:“我就是觉得很怪。”
瑰的牙齿咬紧的!他的咬肌突出来了!宣承越只觉得窒息,这世上最令兽愤怒的答案大概就是“虽然我不知道哪里有问题,但我就是觉得很怪。”
“我觉得你对人类的理解不行。”浩元只认识宣承越这一个人类,他自然是以宣承越为标准,但现在兽人世界里的“人类”设定和真实的人类完全就是两个东西。
作为特型演员,瑰只需要扮演好设定中的人类就行,事实上他这一点做得还是很不错的。
但浩元不这么想:“你理解的太肤浅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问题,你自己反思一下。”
小黄在旁边都不吭声了,他现在也是个博主。毫不客气地说,如果有兽这样评价他,他可能会开小号和那个兽争辩三合。
“不过没关系,哪怕你身上没有什么优点,也不会有兽看不起你的。”浩元安慰。
同时他安慰着安慰着,终于知道问题在哪儿了。
在浩元和宣承越接触之前,他也不怎么看得上这位动画导演。
但宣承越有真家伙啊。宣承越的性格不是刚强那一类的,他很柔韧,像是竹子,被压完了也能自己支棱回来。而且宣承越的作品的的确确很优秀,这是事实。
哪怕是引起争议的那部动画,如今也被奉为经典。
简单地说,宣承越用自己的人格魅力,以及强悍的硬实力,一起征服了浩元。
当浩元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与宣承越的差距时,自然会尊敬宣承越。
但是瑰嘛,总感觉他稍微受点打击就能自己哭到爬不起来,他小心翼翼害怕说错话,也不敢抗争,被猫含嘴里都不生气。
他活的实在太憋屈了,要伤害他似乎很容易,这样一点都不好。
浩元完全没看出瑰笑的勉强,他还在说:“你现在得坚强起来。”
瑰努力地收拾心情,微微垂眸:“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宣承越:“呃……”
“你要多学习,充实你自己。”浩元立刻道。
宣承越这才发现,在某些兽眼里,浩元估计还蛮讨厌的。
宣承越自己因为带新兽的缘故,平常说话总会带着说教的意味,这样不好,他在努力控制。现在他发现浩元比他要更严重,只是在自己面前浩元没啥可说的。
不过浩元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这些都是他们特员的课程,他们特员在结束任务之后都得融入社会,他们必须学习。
“你现在没办法下床。”浩元甚至热心地给他提建议,“你可以用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技术,我不建议你学画画,我看了你粉丝剪辑的综艺视频,你画得太难看了。”
宣承越:……
他在思考浩元留在这儿会不会加重瑰的病情。小黄没有带来的二次伤害,浩元搞出来了。
好吧,他也看过那个视频,技术确实不怎么样,但有时候这个世界是需要一些美丽的谎言的!更何况瑰还是个病兽!
“好了,咱们先不讨论这个。”宣承越连忙打断浩元的输出,转移话题,“瑰,你的身体怎么样了?感觉还好吗?”
“好了很多。”瑰笑的勉强。
他追别的兽时可没有这么憋屈过!他的虐心游戏不包括打击自己的专业度,拜托!他明明就是今年的人类特型演员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