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元给叫住了。
“宣导。”
宣承越扭头去看他。
“对不起。”浩元声音更小了。
“没关系的。”宣承越笑着安慰,安慰过后他推门出去,在关上门之后,宣承越深吸一口气。
他知道这样不太好,但是浩元害怕时候的样子有点可爱。
想到这里,他又推开门,探头看进去。
浩元有些懵,依旧是小声地询问:“怎么了?”
“你想喝什么饮料?”宣承越问他。
“汽水可以吗?”浩元问。
“当然可以。”宣承越再次出去,将门关上。
他依旧没有走动,在等了一会儿之后,宣承越第二次推门。
浩元疑惑地看向他。
那个眼睛真的是圆的!宣承越诧异,眨眼睛懵逼的样子也好有趣!
“宣导。”浩元见宣承越久久不说话,疑惑的歪了下头。
“我忘了问你要什么味道的了。”宣承越给自己找了理由。
“草莓。”浩元尾巴晃动频率没那么高了,缓慢的扭来扭去,估计是有些不好意思。
喜欢草莓味啊?
宣承越再次关上门,他没想到浩元居然会对草莓味感兴趣,总觉得浩元这个外形,比起汽水他应该会对酒更感兴趣。
宣承越这样想着,他收敛起笑容,想要继续开门。
“哥。”宣磊打断了他。
“怎么?”宣承越这才发现自己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坐了好大一头熊。
棕熊怀里抱着西瓜,手上拿着勺子。
哪怕是兽形,宣承越也能看出对方脸上的困惑:“哥,你笑的好变态。”
宣承越伸手在熊头上来了一巴掌,巨大的熊头一动不动,只是毛有些歪。
“你在干嘛?”棕熊不能理解。
“我只是觉得浩元懵逼的样子有点可爱。”宣承越说,“而且我还挺少见到这类不反感别兽摸他脑袋的。”
“大哥你摸我脑袋我也不反感啊。”棕熊觉得这很正常,“就像刚才。”
“我那是在拍你。”宣承越很无奈。
以前他这个弟弟的体格跟个半大狗子似的,特别皮,宣承越捶他的时候基本是摁着他后颈皮,哐哐哐拍他脑袋或者屁股。
后来长大了,皮实了,压根拍不动,坐在地上就跟个石墩子似的。
宣承越看着这么大一坨弟弟,长叹了一声,可爱还是可爱的,只不过宣承越抱不起来了。
“浩元不喜欢别兽摸他的头。”洛西的声音忽然响起,宣承越看过去,发现自己客厅里多了一只体型超大的金雕。
宣承越这才想起来客厅里还有俩兽。
他走过去,除了金雕以外,还看到了乖巧坐在沙发上的佘文卿,以及佘文卿身下那条宣承越无比熟悉的大尾巴。
只不过原来宣承越看到的都是黑色大尾巴,佘文卿身下这条是白的。
佘文卿也不想露半兽形,只不过他受到的冲击有些大。一是人类有可能真实存在,二是人类的性格似乎没那么温和,三是他居然压制住了浩元,所以在宣承越出门之后,佘文卿的下半身就不受控制地变成了蛇尾。
但佘文卿不想露怯,于是他张开嘴想要解释。
“哦,他估计和我一样,想勾引你。”洛西解释道,“你更喜欢兽形不是么?”
“不是!!”佘文卿放下手里的杯子,吼道,“你放屁!我只是被吓到了!”说完之后他自己又愣住。
他刚才是不是暴露了?
“为什么会被吓到?”宣承越不明白,“是我太凶了吗?”仔细想想,佘文卿来的时候他似乎正在跟浩元讨论动画的问题,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