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子,而之后他发现自己和浩元意外的合拍,相处起来相当舒服。
在极短的时间内他和浩元搞好了关系,甚至他大晚上还抱着兽的尾巴睡觉。
这一想,感觉哪里都是问题。
“不是。”蛇脑袋轻轻摇了摇,“只是那天你喝醉酒多说了一些。”
说到这里浩元不肯再继续下去,他并不想让别兽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就因为几句醉话就纠结了那么久,这对于浩元来说有些丢脸。
所以浩元选择绕开话题,他看着宣承越,认真道:“不吃饭对胃不好。”
“那你呢?”宣承越反过来问,“要不要一起?”
浩元扭过头,没声了。
他什么都没说,但蛇信却吐得更频繁了,很显然,他在焦躁。
如果可以,浩元更想立刻离开这个世界。
他活了二十多年,从未这么丢兽过。
“你要是暂时不想见我的话,我出去让宣磊帮你把你想吃的饭菜拿进来好么?”宣承越倒是能够体会浩元如今的状态,宣承越过去也体会过这种情绪,不过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我想见你啊。”浩元忽然轻声说。
“什么?”宣承越愣了一下,他以为这种误会无论真相如何,多多少少情绪都会牵扯到自己身上,但浩元看上去只是委屈,这种委屈好像还只是浩元自己这条蛇的事,与宣承越没有多少关系。
“只,只是误会了而已,如果因为这点小事,我就不想见你了,那我岂不是太小家子气?”浩元轻轻抬起脑袋,“我只是现在不饿,早上吃了挺多,现在是饱的。”
“你早上就只是在我病床边啃了个苹果。”宣承越还记得,当时浩元的所有注意力都在平板上,现在说不饿纯粹就是死鸭子嘴硬。
宣承越像是哄小朋友一般的轻了声线:“就算没胃口也吃一点点好么?”
浩元低着头,他感觉自己更没面子了,还有,宣承越这是怎么个态度?浩元好歹也是身经的特员,宣承越这种调调是觉得他幼稚吗?
“浩元,别和自己身体过不去。”宣承越凑近了些,这次他伸手触碰蛇头,浩元没有躲。
他半推半就地让宣承越捧住了自己。
蛇的面颊也是软的,宣承越轻轻抚摸了一下,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宣承越顺手捏了一下,把浩元还算圆的蛇头给捏扁了,但浩元却没有提出异议,所以宣承越默默松了些力道,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浩元感受着宣承越手心的温度,越来越郁闷了。
好吧,误会是可以解除了,但浩元莫名想起了那次大黑回家时闹腾的话题——宣承越会不会结婚。
当时宣承越没有给大黑一个“肯定不会结婚。”的承诺,现在回想起来,浩元也有些不爽。
哪怕他们不会在一起,浩元感觉自己也接受不了宣承越身边有一个新的兽。
他不接受宣承越抱着别兽的尾巴睡觉!不接受!
他们住在一起不是挺和谐的么?可如果宣承越有了伴侣,那就意味着浩元需要避嫌离开宣承越的家,尽管最初浩元也是为了贴身保护才住进去的。
不过那不重要,总之浩元挺乐意跟宣承越待在一起的,不能想象有个后来者比他更晚认识宣承越,却要绕过他和宣承越发展更亲密的关系?
浩元深吸一口气,他看向宣承越:“你是真的不喜欢我,对吗?”他得求证确认一下,不是他私心重,只是经过综合考量之后,浩元觉得自己和宣承越还挺合适的。
“我……”宣承越哽住了。
这问题问到宣承越的知识盲区了。
事实上,宣承越对爱情这个概念拿不太准。
他也不是没憧憬过这玩意儿,他上学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