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宣导你不用害羞。”他还以为是宣承越在意形象。
宣承越刚想解释,却有一道声音从宣承越身后响起:“他不是害羞,他只是单纯的饭量小。”
浩元?
宣承越扭头看去,发觉浩元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过来,他看起来不太高兴,眉头是皱着的,估计他们的讨论没得出太好的结果。
宣承越自动给浩元挪了个位置,浩元也自然而然地挨着宣承越坐了下来。
“我还以为你还需要更久的时间。”宣承越说。
“不,中途解散了,我在旁边基本就是看着那群老头吵架。”浩元从宣承越面前拿了个蛋糕,啃了两口之后他顿住了,在看过一眼宣承越之后,他轻声说,“他们觉得我很危险。”
其实浩元本身是不想提的,这又不是什么光荣事迹。
但看着宣承越,浩元莫名就是觉得这口气出不来。
他哪儿危险了?他跟宣承越待在一起连重话都没说过。
而且不清楚是不是因为现在宣承越才是他直系上司,他看着宣承越就觉得有些委屈。
当然!只有一点点!主要还是因为宣承越这个上司性格不错,绝对不是浩元软弱。
“你哪里危险了?”宣承越诧异,浩元和他待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什么暴力行径都没有,不止如此,浩元还在他们家帮着做饭。
“我不知道。”浩元叹了口气。
“这些天你都跟着我,单就我个兽来说,你很温和。”宣承越在浩元肩膀上轻抚了两下,浩元自然而然地朝着宣承越靠了过去。
“呃……”一旁的果蝠总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因为他从没见过自家老大这么,呃,像个小孩似的,还带点撒娇意味。
这的确算是撒娇了,因为浩元是不做掩饰地暴露了自己柔软的一部分。
对面的佘文卿两条眉毛挑得都快飞起来了,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出了错误?
“你要跟我回家吗?”宣承越轻声问他。
他意识到了特员的处境可能比他想象的要更复杂一些,别的兽宣承越不知道,但他不希浩元因为这些而难受,浩元明明是个很努力,很有上进心,而且很可爱的兽。
“待会儿吧。”浩元看了一眼宣承越面前的食物,“你先吃饭,能吃多少吃多少,吃不完的我帮忙处理。”
嗯?
佘文卿和果蝠一齐看向浩元。
这是从浩元嘴里说出来的话?
佘文卿暂且不谈,果蝠一下就委屈了:“老大,你从来没有这么对过我。”
浩元看向自己的队友,面无表情:“麻烦你认清自己,你会吃不完吗?”他要是拿果蝠的水果,果蝠绝对会护食,甚至冲他呲牙。
“也是哦。”果蝠反应过来,不过他又开始在意另一件事,“今天你们要去宣导家吗?不能留在这里吗?”
“留在这里干嘛?”浩元抬眼打量四周的兽,在饭堂里吃饭的大部分特员眼神都在往宣承越身上瞟,他们有分寸,不会拿手机拍照,不过这里的兽大都认识宣承越。
就和果蝠一样,有许多特员的本命就是人类,且不论宣承越的作品,就宣承越这长相杵在这儿就足够浩元不放心的了。
“我不想一个兽住。”果蝠可怜兮兮地皱起眉头,“我们今晚不可以一起玩吗?别扔下我。”说到后面的时候,果蝠看向了宣承越,看架势,脑袋准备往宣承越怀里挤。
不过他没能成功,因为他被浩元给摁住了。
“我们可以一起打牌,吃夜宵,看电视剧或者电影。”果蝠双手合十,朝着宣承越搓了搓,“别丢下我好不好?”
他只是没法融入社会,不是傻,起码果蝠现在明白,只要说服宣承越,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