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你想说其实他是你的亲戚,这一切都是你暗中作祟?”
“我无缘无故做这个祟干嘛?”灰狼忍不住嚷嚷,“我是让你小心点!你当初不去见他是对的,他看到了你的照片之后就疯了。”
宣承越眉梢轻轻一跳:“疯了?”
“他特别想见你,甚至联系上了我。希望我能把你的电话给他。”灰狼耸肩,“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个美食博主。”
“美食博主?”宣承越不明白,这跨度是否有些大?
“这个美食博主曾经公开批判说你就是个屁,但是他后面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联系上了我。”灰狼伸手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他也想找你,还说了些很奇怪的话。”
他们是想把自己当人类平替?宣承越不明白,这种露个脸就从一个极端转向另一个极端的情况真的存在吗:“什么奇怪的话?”
“他说只要我对你提起敬永舟这个名字,你就会明白的。”灰狼说,他本想接一句对方就像个神经病,结果发现他话说完之后宣承越的表情变得有些不对劲。
敬永舟?这是宣承越上辈子的名字。宣承越知道自己的面貌和上辈子是一般无二的,但名字则是因为收养他的母亲的缘故改了。
看到了他的长相所以改变态度?他们是自己的熟人?还有人类在这个世界上?
宣承越强迫自己回过神,尽管他已经非常努力地压抑自己情绪了,但他整个兽的紧绷感没法骗兽:“他还说了什么?”
“他说你这个负心汉为什么不去找他。”灰狼迟疑了起来,“还说你要是再不见他,他就不喜欢你了。”
呃,这听着不对劲啊。像是和他有什么感情纠纷,但宣承越上辈子当了一世的社畜,哪儿还能搞出感情问题这么高级的玩意儿?
灰狼继续说:“他还说你以前也是这样,忽然有一天就不回家了,他和大黑等了好久。”
大黑?!宣承越脑子里闪过自家那只通体漆黑的田园犬,它体格有中型犬那么大,具体是什么狗宣承越也不清楚,只知道它的舌头也是黑色,看上去还挺威风。
除了大黑他们家还有一只猫,黄色梨花,宣承越想起那位游戏公司执行总裁的种族是狼,几乎是立刻询问:“那个美食博主有没有提到小黄这个名字?”
“呃,有。”灰狼表情变得惊疑不定,和一直坐在办公桌后面没给过他好脸色的胡志交换了一个眼神。
他们一直以为自己足够了解宣承越,结果宣承越背着他们玩得那么花的吗?
“那个美食博主叫什么名字?”宣承越很激动,掏出手机就要搜。
“安斯特黄。”
宣承越手指一顿:“他个小土猫还取个洋名?”在说小土猫这三个字的时候宣承越明显是笑着的,还带着宠溺的感觉。
灰狼眼睛瞪得老大,胡志开口打断他:“等一下,老宣你什么情况,还真认识他们?”
“小时候见过。”宣承越只能扯谎,他总不能说是上辈子的事儿,“敬永舟是我的化名。”
他万万没想到大黑的种族居然给定成了狼,也是,狗和狼连生殖隔离都没有。
“你小时候还有化名这种高级东西?”胡志不能理解。
骗兽的。
浩元没再继续听下去,他手机里调查的兽有明确告诉他,宣承越在成长过程中和那两只兽没有任何关系,唯一算是有关联的,大概是他们仨都是亲生父母不详,被收养的小兽。
还有,“小土猫”是个什么称呼?浩元啧了一声。
“诶诶,他怎么了?”蜘蛛偷偷用自己的腹足戳了戳身边的兽,“怎么看上去不太开心?”
“不知道啊。”她身边的兽一脸懵。
并不清楚浩元在郁闷的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