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宣承越有些失望。
发觉宣承越是真的来了兴致,浩元有些意外:“你真的想看?”兽形有什么好看的?
“可以吗?”宣承越瞬间直起上半身,而后因为动作太大,他差点吐出来,只能蔫了吧嗒地躺回去。
“当然可以。”只是露出尾巴而已。
伴随着刺啦一声,在宣承越懵逼的目光中,浩元的上半身慢慢抬高,而一人粗的黑色蛇尾伸出了床沿的界限,出现在宣承越的视野中。
很漂亮的黑色,随着尾巴的动作,光芒反射,像是宝石的火彩一般。
蛇尾尖朝着宣承越碰去,浩元问他:“你想摸摸吗?”
“可以摸?!”宣承越声音都变调了。
“可以的。”浩元似乎完全不清楚自己的大蛇尾巴有多漂亮,他只是说:“它很凉快,夏天抱着睡觉应该会很舒服。”
“你让我抱你的尾巴睡觉?!”宣承越再次诧异,然而这次他没有等浩元的回应,立刻就贴浩元尾巴上了。
像是抱了一卷凉席,而且他似乎抱得太快了,浩元没有反应过来,尾巴上的皮肤轻轻收缩了一下,宣承越轻吸了一口气:“你的尾巴会动?”
“它确实会动,你可以试试捏一下上面的皮,是可以揪起来的。”浩元给宣承越介绍,他总觉得宣承越对自己的尾巴热情过头了。
果然,宣承越下一句就是:“你让我捏你的尾巴?!”他伸手轻轻捏住浩元的皮肤,小心翼翼地聚拢,正如浩元所说,他的尾巴上鳞片连接着的那层皮可以被揪起来,很神奇。
这真是好东西啊,宣承越伸手拍了拍这条一人环抱都抱不下的大尾巴:“你的尾巴好瓷实啊。”
“你喜欢就好。”浩元笑了,毕竟喜欢他兽形的兽还真不多,他的尾巴足够长,让宣承越抱着也不影响他在地铺上睡觉。
……
第二天一大早,宣磊起床去客厅就发现自家大哥和浩元已经在外头餐桌上坐着了:“你们怎么起得这么早?”
“什么叫起得早?”宣承越反问。
浩元回答:“我们压根本就没睡。”
昨天他们关灯之后怎么也没法冷静下来,那像是一种隐隐的亢奋。
宣承越很在意躺在地铺上的浩元,而且抱在他怀里的尾巴一直在轻轻地动来动去。
浩元也很在意宣承越,宣承越喜欢他的尾巴他很高兴,但除了浩元自己,还没有谁抱着他的尾巴睡觉过,所以浩元处于一种新奇又紧张的状态中。
之后同样睡不着的他们决定去偷看对方,而后视线撞个正着,尴尬的要命,而且更加睡不着了。
最后他们决定聊会儿天,说不定聊着聊着就有困意了,
结果最后宣承越的第一个闹钟响了。
叫宣承越起床上班的闹钟一共有五个,这是曾经宣承越在家工作太晚,第二天错过闹钟之后整出来的闹钟阵法。
“我觉得我们没聊多久啊。”宣承越很郁闷。
“应该就一个小时?”浩元也说。
宣磊了解了,他点点头,拉了个凳子坐下,抓起桌上的馒头啃了一口:“哥,你回头要是结婚了我还能待在你家么?”
“我结婚干嘛?”宣承越觉得莫名其妙,他像是个有对象的兽吗?
“你回答我问题就行了。”宣磊懒得跟自己老哥解释。
“你不住我家你住哪儿?一个城市,我还要赶你出去租房?”宣承越皱眉。
“就是。”浩元附和。
你们是真的一点问题都没发现吗?算了,关他屁事,他只是一只寄宿在哥哥家里大号棕色仓鼠罢了。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