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车的旁边,大概是发现了他们,冲他们挥手打招呼。
而了解果蝠本性的浩元意识到事情不对劲。
果然,在他们下车之后,果蝠就用爽朗的嗓音,超大声的对宣承越道:“这些榴莲都是给你的!”
什么东西?宣承越脚步顿住了,他深吸一口气,感觉是自己最近太忙了,听错了。
但果蝠没有得到回应,眉头便皱了起来,看上去有些忐忑:“你不喜欢吗?”
果蝠模样其实是淡漠那款的,单眼皮,薄嘴,所以宣承越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果蝠皱起眉头的时候跟个楚楚可怜的小狗崽子似的。
是因为果蝠长得像狗吗?他看起来真的太委屈了。
“挺喜欢的。”宣承越相当没底气,“就是我家好像没那么大,放不下那么多。”
果蝠一下子来了精神:“你喜欢?!”他忽略了宣承越后面的那句。
“啊?哈哈,喜欢啊。”宣承越不敢看果蝠闪闪发光的眼睛,“但是我家真没地方放。”
这次果蝠注意到后面那句了,他大脑宕机了。
跟着宣承越过来的浩元再也忍不住:“你就不会用你那颗蝙蝠脑袋思考一下吗!那么多榴莲?你指望宣承越一个兽把这些全部吃完吗?”
“可是榴莲很好吃啊。”果蝠被队长骂,他瑟缩了一下。
“好了好了。”一旁的佘文卿实在看不下去,“不行你们把这榴莲运去公司给发了吧。”
宣承越这才注意到佘文卿,而在看到对方的瞬间,宣承越愣了一下。
这兽好像一个b版本的浩元。
浩元白发黑皮,这兽黑发白皮,他俩长得有些像,都有金色的眼瞳:“这位是?”
“他叫佘文卿,算是我的远房表弟。”浩元解释。
好神奇啊!宣承越哦了一声,而后又问:“佘先生的本体是一条白蛇吗?”
“没错。”佘文卿笑着朝宣承越伸手。
他的气质和浩元也很不一样,浩元笑起来还挺开朗的,但佘文卿给宣承越的感觉更接近胡志。
看上去很文雅,但是不怎么像好兽。
那双金色的瞳孔在浩元身上像是镶嵌在黑曜石上的黄金,那种光是暖的,像是太阳。
但这条蛇的金色瞳孔像是冷色调的,有一种阴森感。
“嗯?”佘文卿歪了下头,“被我吓到了吗,我的气质确实是有点不友好。”他松开手,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身上那危险的气息瞬间消散。
果蝠帮忙解释:“这气质是他自带的,没办法,但佘文卿不是一条坏蛇。”
“我知道。”宣承越说,“我没有在害怕,佘先生挺好看的。”他只是有些好奇,怎么两条蛇还能走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
不过刚见面的时候他甚至把果蝠认成了吸血鬼,宣承越深知兽人世界里头兽的本性与他们外貌区别有多大,所以他也没当回事。
浩元在意的依旧是那辆大货车:“这车榴莲到底怎么处理?”
“你不要吗?”果蝠急了,声音都高了两度。
“我要!但我拿一个就成了。”宣承越有些无奈,“剩下的你运回去,分给你的同事们吧。”
果蝠很低落,宣承越也不想让他难受,但宣承越压根没法接受这份礼物:“其实我挺惊喜的,虽然我没法把它们带回家,但我很喜欢这份它们。”
“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么多这么大的礼物。”宣承越像是在哄小孩。
然而果蝠看了眼自家老大凶狠的目光,不确定道:“我其实就是做错了吧?”
宣承越搂过果蝠的肩膀,半推着他往餐馆里走,他不想再看到这一车榴莲了:“这些都是你的心意,也许它们不合适,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