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尽管宣承越自己没太多感觉,但他好像一夜之间成了世界上最可怜最悲惨的兽。
甚至有些人类控都表示理解,毕竟在经历了那么痛苦的过去之后,真的很难再去喜欢人类。
所以到底为什么直到现在还觉得他是讨厌人类的啊!剧本写死一个角色不是挺正常的吗?宣承越只是一视同仁而已。
最烦的还不是这些与他不相关的兽,而是他曾经的那些“老朋友”。
当初分公司之后有一部分兽直接跟着宣承越离开了,不过大部分的还是留在原公司。不去考虑理念相合的问题,那些兽绝大多数只是想留在更有保障的地方。
毕竟谁知道从头开始能不能走下去呢?大家都得过日子。
不过他们是真没想到,宣承越能惨成这样。倒不是他们不关心同事,只是往常宣承越表现得太过正常,谁能想到他背后还有那样的故事?
在第六次挂断自己前同事的电话之后,宣承越深吸一口气,强忍着把手机扔出去的冲动,打开通讯录,准备把自己的前同事们统统拉黑。
结果他还没有摁下“加入黑名单”这个选项,电话再次响起,这次是那只该死的狼。
“有完没完!!”宣承越终于吼了出来,吓得公司正在吃肉干的后期小哥蹭一下变成了兽形。扬子鳄的小短手没法抓握肉干,他的食物这样掉落在地。
他自己也因为没法实现坐这个动作而从椅子上滑落。
宣承越回头看了一眼,虽然这样很不道德,但宣承越觉得自己被治愈了。
这次打电话过来的是那只大狼。
按照对方那性格总不会是来道歉的吧?
宣承越迟疑了一会儿,最后他还是做下决定,喝了一口茶之后点了接听。
他和大狼闹得很僵,但并没有互相拉黑联系方式,这种幼稚的事儿只有那只麻雀会做,宣承越和大狼现在还算维持着表面的和平。
电话接通之后,那头的大狼迟迟没有说话。
宣承越戴着蓝牙耳机,对方不开口他也不吱声,反而开始在手绘屏上工作。
“你在画画?”大狼询问,他听到了宣承越这边压感笔和手绘屏碰撞的声音。
“如果你也是觉得特别不好意思的话,就把你们公司工作都给我匀过来。”宣承越不想搞那些弯道道。
而那头的大狼在听了这话之后又陷入了沉默。
这下宣承越明白了,对方还真是来慰问他的,没什么别的正经事,宣承越啧了一声:“没事就挂了,现在还不是双休日。”
对方在思索了一会儿之后,还真就把电话给挂断了,这缺德玩意儿以前把他从公司挤走的时候不见半点抱歉的意思,现在看了个新闻还特么打个电话过来装模作样。
宣承越十分确信,就算早早知道自己那“可怕”的过去,这混蛋狼还是会把他挤走。
浩元发给他的文件打乱了宣承越的思绪。
“宣导。”浩元走了过来。
他的打扮已经没有第一天来上班时那么浮夸了,倒不是他不想,只不过那实在是废时间,而浩元现在属于白天上班,晚上还得跟兽了解调查进度,他基本没太多时间去休息,更别提穿金戴银了。
现在浩元就知道简简单单的马尾,加上体恤。
“你有黑眼圈了?”宣承越不太确定,因为浩元本身的肤色比较深。
“嗯,这段时间熬夜比较晚。”浩元解释。
“还是要早睡的。”宣承越还以为浩元是在熬夜苦练画技,“你进步已经非常快了,不需要对自己要求太高。”
浩元也没有解释,他推了椅子坐到宣承越身边。他发过来的文件是动画是练习,这种东西需要交给宣承越做修改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