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组偶像出道实录》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叮铃铃”
雪兔推门进来,他刚挂在门上的铃铛清脆作响。
趴在地上的虚王幸听到后,头顶的耳朵随之警惕地动了动,他抬起头,竖瞳盯着那边观察。
总觉得这铃铛上有熟悉的气息,让他想起了某个讨厌的家伙。
“这个声音听着还挺悦耳的。”
刚和夏目打完电话的狛枝闻声,放下手机,转头看向门口处的两人。
“是吧我也觉得好听。”雪兔一步跨进来,朝屋内几人可爱一笑,顺便侧身让桃矢进来。
“是刚才在外面,一个魔术师送的。”
“魔术师???”
坐在沙发上的三日月放下茶杯,讶然侧眸望来。
在这种时候忽然出现一位魔术师什么的,怎么感觉那么奇怪呢?
该不会是那一位吧?
他们就认识一位特别出名的魔术师。
狛枝明显和三日月想到了一起,余光和三日月碰了一下,表情很微妙,视线在那串铃铛上扫过:“你们遇到的魔术师,该不会是一位青年吧?白头发,穿着披风,看上去还挺优雅风趣的,有些话听着像开玩笑又像在讲谜语?”
“???!”虚王幸听到这个形容,动作一顿。
‘呲溜’一下从门边飘走了!
就像是瞬移一样,飞快地跑到沙发的另一边,一脸委屈地蹭到三日月身边去,周身的黑雾像轻纱一样缠绕在他手指和胳膊上。
三日月见状,好笑地抬手摸了摸他。
“哎?你是怎么知道的?对,确实是这种感觉。”雪兔愣了一下。
他好像没说那人的具体形象。
狛枝形容得好准确!
他刚才还在思考,这位魔术师是不是从哪里来的贵族,气质和一般路人不太一样。
要不然,他也不会随便收下陌生人送的东西,还听话地挂在了门口。
桃矢拧眉,思考得方向不太好:“难道那是个诈骗犯?!”
狛枝眨巴眼睛,有点犹豫:“呃……该怎么说呢?也不算是诈骗犯吧,虽然他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诈骗犯的感觉,咳、不是,我就是有点惊讶,那位居然会亲自过来。”
“花之魔术师,梅林。”三日月报出了那人的名字。
放下心的桃矢见状,主动往厨房走去。
“呀,好美的称呼!”雪兔惊叹。
“不过,魔术师也能这么厉害吗?”
三日月解释:“不是舞台上变魔术的那种魔术师,是另一种体系的异能者,虽然他也可以变魔术就是了。”
“哦,那魔术师先生也是我们的人?”雪兔略感惊讶。
另一种体系呢,听上去好厉害。
这位魔术师先生,也许月见过,但他却没见过。
雪兔有点紧张。
他刚才应该表现得还算礼貌吧?
没有冒犯到对方吧?
“大概算吧,反正和会长关系挺好的。”狛枝挠了下脸颊,广义上的茶会成员还真不太好定义呢。
狛枝安慰雪兔:“不要担心,那位对人类还的很友善的。他经常神出鬼没的,没见过很正常,我也就见过几次,大家一般都不知道他在哪。”
“原来如此。”雪兔乖巧点头。
对人类很友善。
好的,他知道了,又是位超强的非人类大佬。
一旁的虚王幸不屑地撇嘴。
哼,一个不会好好念咒语只会抡剑砸人的魔术师而已。
不出现最好!
瞳孔划过门上的铃铛,万分嫌弃。
那厮肯定是故意送铃铛的
。
毕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宣承越穿越去了一个兽人的世界,他努力学习,勤勤恳恳的工作,终于跨入了半成功人士行列。 然而宣承越有一个困扰,那就是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真正的人类,却有着关于人类的传说,兽人们对人类这种生物有着近乎狂热的喜爱。 “最新电影上映,《来自旧文明的人类》上映一周斩获十亿票房,成为本季度黑马。” “古老森林拍摄到人类踪迹,专家表示视频为造假,呼吁民众不要轻信。” “犯罪分子网聊时谎称自己是人类,将近20位兽被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