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组偶像出道实录》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的蜡烛灯做功精致到以假乱真,一时根本分不出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听到规则,不少观众蠢蠢欲动。
不就是找出哪根是真的蜡烛嘛!
说不定他们比在现场的选手找得还快!
谁都会有好胜心,更别说这是档高智商节目,会来的多半自认聪慧,一般是不会心服口服的。
导播很懂他们的心理,早就准备好了。
在三根蜡烛出现的时候,好几个大屏幕也是瞬间切换,放大版的、极度清晰的蜡烛就出现在大屏幕上。
开始找不同吧。
屏幕外的观众顿时都瞪大了眼睛,表情认真,试图和选手比赛谁先辨认出来。
但是,没等他们互相交流着方法和信息,那道机械音没有任何停顿的继续播报。
“倒计时3秒,计时开始。”
有心比一比的观众当即心头一跳。
什么?
就给三秒?!
这么短的时间要怎么找不同?
他们根本来不及观察啊!
“3……”
“砰!”
几乎就在念‘计时开始’的瞬间,一道身影直接向火光处冲了两大步,一巴掌按下其中‘蜡烛’的烛心。
发出的碰撞声令所有人心安。
这种声音,肯定不是真蜡烛。
果不其然。
那根被按下的蜡烛通电后变亮,通体泛着温润的光泽,比真正的蜡烛还漂亮。
“滋啦————”
同时,头顶熄灭的灯管响了一下,停顿了一下,光芒乍现,再次照彻整个黑暗的空间,人影和物品的轮廓显现,影子倒映在地上。
“啊!好刺眼!”
因为不适应,好几个人下意识抬起胳膊挡住钻进眼球的光线。
嘉宾里的毛利小五郎也震惊了:“?????”
“这么快就找出来了?!”
他才刚扫了一眼啊!
这是什么速度?
他们的位置距离蜡烛还有几步路吧?
现场那么黑,可能看得还不一定有他们大屏幕上的画面清晰呢!
怎么刚出现就分辨出来了?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读题即答题?
看到这一幕,思索的白鸟警官也愣了一下:“这么快?我还以为他们至少会吹一下试试。”
既然有一根是真蜡烛,那直接把它吹灭不就行了吗?
规则只规定了按一次,又没说不可以吹。
谁会真的傻傻地去按?
万一真按到蜡烛的火焰,那可是要受伤的。
正盯着屏幕的冲野洋子也反应过来,看向白鸟:“对哦,可以吹灭!我还在紧张地观察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想着三秒也太少了,不够用。现在看来,是白担心了啊……”
冲野洋子可爱的笑了笑,没有丝毫失落,还对选手的智商表达了敬佩。
贝尔摩德看着也跟着变得明亮的画面,露出兴味的笑容:“这就是思维的局限性啊,人的思想很容易会受到他人的影响,当然,宣读规则的天音也是引导手段之一。”
那道天音刻意固化了他们对于‘真实火焰’的畏惧,和‘只能按一次’的重视。
从而让他们忘了,除了听从规则随机按下开关,他们完全可以在一开始就排除危险。
虽然三秒是有点短,但跑过去、吹灭蜡烛、按下去的时间加起来最多也就两秒,只要思路不被规则束缚住,绝对是能反应过来的。
蜡烛燃烧的时候没有特殊气味,那就是二氧化碳而已,嗅觉再敏感也没用。
这一关不靠脑子就只能靠眼睛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宣承越穿越去了一个兽人的世界,他努力学习,勤勤恳恳的工作,终于跨入了半成功人士行列。 然而宣承越有一个困扰,那就是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真正的人类,却有着关于人类的传说,兽人们对人类这种生物有着近乎狂热的喜爱。 “最新电影上映,《来自旧文明的人类》上映一周斩获十亿票房,成为本季度黑马。” “古老森林拍摄到人类踪迹,专家表示视频为造假,呼吁民众不要轻信。” “犯罪分子网聊时谎称自己是人类,将近20位兽被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