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不来抢走我》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不带一丝情绪。
姜榆始终未抬眼,她垂着眼睫,看见一只指节突出的手拨开酒盏,捡起了她掉落的发簪。
那只手很大,手背颜色略深,握着发簪的一端翻转过来,以大拇指与中指夹着细细的簪身,食指在下方托着,虎口处的茧子格外显眼。
姜榆眼睫颤了颤,她认得这只手,更知道那茧子是常年习武练箭留下的。
几年前,她时常捧着那只手,一边在那上面抹着细腻的脂膏,一边埋怨:“你能不能记得自己抹呀?老是把手弄得这么粗糙,握着一点都不舒服。”
那时候林旗总是一脸不耐,“做什么要抹姑娘家的东西,还带着味道,回头我又要被人笑话。”
“姑娘家的东西怎么了?这么嫌弃姑娘,那你走吧,别在我这待着。”
姜榆一不高兴,他立马就服软了,“没嫌弃,姑娘家的东西精致,我怕浪费了。”
“我的东西拿来给我未来夫君用,只要我不觉得浪费,那是谁都不能这么说的。”
她刻意放软了声音,柔柔地说着护短的话,成功让跟前高大的少年人没了声,只有薄红偷偷爬上了他耳后。
那时候姜榆心里是在偷笑的。
只是她用心养护了几年的这双手,如今又变得很粗糙了,应当是做主人的根本就没打理的结果。
“周夫人。”那只手将发簪往前递去,停在距离姜榆一尺远的地方。
姜榆在一瞬间想了许多,面上却没有丝毫变化,她缓缓抬起水润双眸,看着眼前人,客气道:“多谢林将军。”
而后伸出了手。
她的手与林旗的截然不同,白皙滑腻,在厅中明亮的烛火映照下,显得格外柔软,泛着莹莹柔光一样。
细嫩指尖握住发簪尖锐的一端。两只色泽不一的手隔着两寸的距离,一粗糙,一柔腻。
只要有一方再向前移动一下,就能触碰到一起,就像以前一样,可以亲密地交握在一起,随意揉捏。
可如今众目睽睽之下,谁也没动,也不能动。
林旗松开了手,毫不留恋地收了回去。
姜榆将发簪收回,重新扶住周明夜,偏过头看他,轻声安抚道:“夫君,没摔着吧?我这就扶你回去……”
宋池雪天赋不佳,相貌平平,自幼饱受欺凌,只是个不起眼的外门弟子,甚至被未婚夫当众退婚。 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是珍稀的鲛人,到了十八岁才会解封自己的惊世容貌和天赋。
其他 3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77入v,凌晨00:00掉落万字更新】简雅穿进了一本百合abo替身文里,成了书中把女主当替身的炮灰渣a。 书中,她喜欢的女主沈淑意因为和人渣alha前任拥有相同味道的信息素,被渣a当成前任替身,用尽花言巧语把女主娶到手。婚后,渣a本性暴露,强行标记不成后,讽刺女主只配当个替身,同时为了留下前任的味道,亲手挖去女主的腺体。 直到沈淑意的真命天a出现,才帮助她一起教训渣a,折磨她到尊严全
其他 8万字 1个月前
秋风赋,朔方行,乱世风起,千重恨。 平胡曲,美人谋,风定长安,万里晴。 一桩陈年旧案,引发一段奇缘,阴暗的人生中,照进了一束明光,炽热而耀眼。 一纸赐婚,将二人紧密相连,多年以后,那道光,已然成为归途,她们携手并进,开辟了一个属于女子的时代。
都市 111万字 1个月前
向来信奉‘人毁我一粟,我夺人三斗’的顾长官在得知自己穿成一本小说中的悲惨女世子时笑的一脸斯文败类。女世子不仅身子骨差且女扮男装地位不稳,还随时可能小命不保。尤其是还要和最终扶持幼帝登基,传闻狠辣(很辣)的摄政大长公主死磕到底。划重点:小说是大女主的剧情。双线重点:摄政大长公主赫连幼清是这部小说的女主角。只知道小说前部分剧情的顾世子摸着自己不错的面皮,笑着开始手撕剧情,这一撕就撕出了与长公主的绯闻
都市 11万字 1个月前
沈初姒当年嫁给谢容珏的时候,还是先帝宠爱的九公主。 纵然知晓谢容珏生来薄情,也以为他们少年相遇,总有捂热他的那日。 直到后来父皇病逝,兄长登基,沈初姒就成了没人撑腰的落魄公主。 京中不少人私底下嘲笑她,跟在谢容珏身后跑了这么久,也没得到那位的半分垂怜。 沈初姒恍然想起当年初见。 原来这么多年,终究只是她一个人的痴心妄想。 他如同佛偈所言,只是业障难消。
其他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