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成锦鲤后我带来了厄运》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笑着放下手,他左右看了看,接着才开口,“这样的安全区有几个?”
“问这个干什么?”
“没事。”曹宇天对沈黎招手,“来,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沈黎奇怪的和他对视,曹宇天却一点都不心虚,笑的非常自在,沈黎再三确定他不是给自己看什么奇怪的东西,于是沈黎凑过去看了一眼,只见曹宇天张开一直握着的右手,一只奇怪的毛毛虫在他手心里蠕动。
这只毛毛虫是红色的,看上去很有活力,按照沈黎作为生物学家的经验来看,这只毛毛虫除了毛色之外其他都很普通。
于是沈黎退后一步。
“你怎么退后了?”
“离远点。”沈黎指的是毛毛虫,“我今天没戴手套。”
对每一个过敏患者来说,远离过敏源非常有必要,这种毛毛虫的刺对沈黎来说就是非常强的过敏源,要是被刺到那就是一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他可不想在这种寒潮时期找山羽轩要过敏药。
曹宇天耸肩,“这东西很重要,我进深山老林这么多天就是为了找这个,别小看它。”
“是吗?”沈黎凑过去,“这是什么东西?”
“你是生物学家应该比我懂,新生生物加入生物圈需要时间,它们会出现天敌也会成为其他生物的天敌,这样循环往复下去才会有可持续性发展。”曹宇天道:“别看那只鸟很奇怪,它也算是生物圈中的一员。”
“所以呢?”
“所以它有固定的食物来源。”曹宇天继续把手里的毛毛虫给沈黎看,“这就是它喜欢吃的食物。”
沈黎注视着他,“确定?”
“当然,你以为我是谁。”
虽然说的不算太明白,但沈黎依旧明白曹宇天的意思,生物是一种吃与被吃的关系,生存需要能量就需要进食,不管是肉食动物草食动物还是杂食动物,哪怕是不活动的植物也会汲取地下的营养物质。
那只翅膀上带着火焰的鸟是主要以这种毛毛虫为食,这就说明它也有生物的基本特征。
“那只鸟会飞走是因为寒潮要来,这种虫子很害怕低温,温度一下来就会死,没有食物它就会离开。”曹宇天捧着毛毛虫,“所以我就提前去找了几条,虽然养了两天死的就剩这一条了。”
“只要有吃的东西,那只鸟还能回来。”
沈黎看着他手里的虫子,“那只鸟到底是什么?”
“就是火焰,炙热的火焰。”曹宇天笑着说:“火是人类在进化中找到了最完美的工具,它可以烹饪食物,可以提供温暖,甚至可以在危急时刻治疗伤口,能使用火焰才是人类和其他生物最大的不同之处,而那只鸟就是火焰的化身。”
“火焰属于自然也不属于自然,因为它并不是普通的自然现象,而是自然变化后产生的连带反应,它不受到自然直接控制。”
沈黎开始思考,“也就是说:这只毛毛虫可以吸引那只鸟回来,那只鸟代表着火焰,如果飞回来会带来热量,哪怕是无法驱逐寒潮也会让周围的温度增高?”
“是的,而且现在只有一个问题。”曹宇天道:“这东西快被我养死了。”
沈黎觉得曹宇天真是一个神奇的人,作为一个生物学家,他从未见过一个人生物缘这么差,不管什么植物在他手里都活不过三天,养的动物总是死于非命,甚至在做生物基因研究的时候导致一整个实验室的小白鼠死光。
也不在意是不是会过敏,沈黎把毛毛虫接过去,捧着就往临时办公区走,曹宇天跟在他身后,沈黎的长相导致他在人多的地方能够被一眼认出来,也代表着所有人都会把视线放在沈黎身上,曹宇天离着沈黎有一段距离,反而没有被注意到。
来到办公区域,因为寒潮第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02274入v,会有大肥章掉落,么么】 苏弥玩了一个名为《魔王征服》的游戏,作为魔王培植势力、攻伐领土。 她读档一百遍,在达成‘征服神国’和‘渎神\’成就后,穿越到了平行世界中。 平行世界宇宙中有三大超级势力——人类执掌的人类联盟、信仰光明神的圣耀神国和崇拜魔王的终焉帝国。 而她,则刚被强制挑选为进入人、魔、光明族多种族联合学院——圣佩尔学院的一名准学员。 听说终
其他 68万字 1个月前
青梅竹马。那个全校风云人物,是我竹马。林折夏x迟曜(小时候一拳打三个的)沙雕软妹x(小时候一天喝三袋药的)拽王成长治愈向,慢热日常。双向暗恋。-目前有存稿,晚9点更新。
都市 47万字 1个月前
[每天双更,求不养肥!][原名《原来你这么喜欢我》] 星际两万年,人类和魔植万年征战不休,互为死仇。 叶无垣处于中间,是异植和人类的结合体,而且是万年难见的强大藤蔓,随便一甩就破了他们最牢固的侦查星舰,人人为之担忧惧怕。 为了在她在苏醒后选择的是人类,而不是被魔植引诱,成为人类的敌人。联邦政府让无数人去尝试献祭,然而进去的人无一例外,都被残暴地丢了出来。 一直到最后三天,联邦
其他 29万字 1个月前
75号入v,有万字更新掉落蜜娘长相甜美,命却悲苦。一场大水冲垮家乡,也让她家破人亡。她被灾民裹挟着浑浑噩噩逃难到关外。她以为自己一辈子要做个客死异乡的孤魂。没人管,没人疼,病死了就一卷草席丢去喂野狼。直到那个不擅言辞的牧民少年出现,他帮她治好生病的小羊羔,还帮她赶跑了地痞流氓。夕阳下,她突然发现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身形格外高大,遍布青紫的脸撬动了她了无生趣的心。男主视角:巴虎是个极怕麻烦的人,为了
其他 81万字 1个月前
郑小公爷的心上人已为人妻。 她成亲那天。 郑小公爷望着京城的漫天花火,醉倒在了葫芦小巷。 密友劝他往前看,京里钦慕他的贵小姐数不胜数,不该为了个人妇终身不娶。 可他做不到。 知晓她成亲三年无子,婆母严苛,妯娌刻薄,夫君宠妾灭妻。 郑小公爷只觉得心如刀绞。 他才不在乎什么二嫁之身,什么残花败柳,什么子嗣不丰。 只要能和她在一起,他什么都愿意。
都市 27万字 1个月前
黎未寒穿成了龙傲天时惊尘的师尊。原著的师尊好色成性,风流史多不胜数,因为看中了主角的炉鼎体质才收下了这个徒弟,打算日后让小徒弟做自己修炼的炉鼎,最后修行不成,落了个死无全尸的结局。黎未寒为了改命,直接转修无情道。时惊尘十几岁拜入黎未寒座下,黎未寒在屡次确认小徒弟没有“以下犯上”的危险想法后,把一身本领都教授给了时惊尘。小徒弟长大后成为了仙门头等的俊俏人物,惹得不少女修春心萌动。黎未寒准备按原剧情
其他 2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