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就看痴了。
许砚眼疾手快地碰了章银的胳膊,章银这才快速回神。
他缓缓走上前,将手中早就准备好的花递给胡采薇,低声说着:“采薇,我带你回家。”
这一刻,他有无数的话想对胡采薇说,但是真正到说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只闪过这么一句——我带你回家。
是的。
他今天是过来带胡采薇回家的,回他们的小家。
胡采薇笑着点点头。
章银去拉胡采薇的手。
许砚等人早就将嫁妆什么的搬到车上了。
回到车上,章银这会儿才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刚才精神紧绷着倒没有觉得有什么,等现在精神放松,他才发现,他的手心竟然有些汗。
不过,他看向坐在他旁边的胡采薇,紧张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了,他伸出手去握住胡采薇放在他身侧的手。
他想说些什么,只不过,在车上不仅只有他在,还有许砚在,倒也不好说些私密的话。
章银只得问着:“采薇,累不?”
胡采薇笑着摇头,说:“不累。就是要早起化妆,有些困。”
累倒是不累,就是有些困而已。
“等会回到,吃了饭,你就睡一会儿。等傍晚再去饭店。”章银说着。
反正许砚一路上已经照了不少的相,回去之后,他们再照几张就已经差不多了。
他这一边也没有什么亲戚,睡一下是可以的。
“嗯。”胡采薇低低地应着。
许砚在前面开车,听到他们两个的对话,说:“章银,采薇,恭喜你们。早知道我也要大学里找一个。”
大喜之日,章银并不想揭穿许砚。
许砚哪里是不想在大学里找一个?许砚早就想找了。
只是找不到而已。
“幸好一直坚持锻炼的习惯。”章银应着,“要是在大学的时候,我没有天天去晨跑,我就遇不上采薇你了。”
说罢,章银握着胡采薇的手就紧了一些。
前世今生,他的女人缘一直很少,若不是在大学的时候天天晨跑认识胡采薇,他也不会那么快就结婚。
甚至以他的忙碌情况,很有可能会像前世那样到死都是一个单身狗。
胡采薇侧头,朝章银一笑。
章银庆幸大学一直晨跑,她何尝不是?
若她没有一直晨跑,她也不可能会遇上章银,也不可能会和章银处对象。
“章银,你这么一说,我都后悔大学时没有晨跑了。要是我也坚持晨跑,估计我也跟你们一样,早早就结婚了。”许砚说着。
看章银和胡采薇这幸福的样子,他好后悔。
“你是缘分没有到。”章银笑着,“缘分没有到,你想找都找不到。缘分到了,你根本就不用找。”
许砚点头,然而一点也不相信这话。
找对象就跟做科研一样,不努力,就光坐着等天上掉馅饼,这是不可能的事。
要是有这么容易的话,他们研究所里就没有那么多的光棍了。
回到之后,章银事先下车,而后绕过一旁,打开车门,让胡采薇下车。
他拉着胡采薇的手回了家。
章学成见他们进去,立刻点燃早就摆好的鞭炮。
两人走到客厅,拜了天地之后,章银问着胡采薇:“采薇,我们在花园里拍几张照片,然后吃个饭,你再休息?还是?”
“先拍照。”胡采薇说着,“拍完我们再吃点东西。”
“现在不拍点照片,以后老了,都记不得了。”
章银有不同的意见。
今天是他大婚的一天,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