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头上的汗水都快流下来了,说:“这事不方便在外面走廊里说,你先进来。”
胡采薇细看章银这样,特别是听到章银轻颤的声音,她心里闪过一个猜想,顿时心跳得飞快。
她走了进去。
一进去,章银立刻将灯给打开,然后她就看到悬挂上客厅上大大的几个毛笔字:“采薇,我们结婚吧?”
毛笔字旁边还贴着一些五颜六色的气球。
胡采薇:……
明明是喜庆的一幕,但是看着却有那么一点不搭。
而这个时候,章银像是变戏法一样,从背后拿出一束花,他将花递到了胡采薇的面前,单膝下跪,深情地看着胡采薇,问着:“采薇,嫁给我?我会给你幸福的。”
他没有华丽的语言,也没有花哨的动作,有的只是这一颗真诚的,滚烫的真心。
这是他第二次求婚。
上一次,他简单而仓促,什么也没有准备,别说戒指了,就连一束花都没有准备。
这一次,他准备得很充分,花,戒指都有,甚至连场地都布置好了。
除此之外,他的工厂也建好了,并且开始赚钱了。
是时候求婚了。
胡采薇低头看着章银的眼睛。
黑曜石一般的眼睛里全是小小的她,没有其它,全是满满的她。
想到这些年他们相知,相识,相处,想到自己不远千里跟着章银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想到自己在那最危急的时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章银。
胡采薇她轻轻地点头。
章银顿时狂喜,将花往胡采薇的怀里一塞,然后抱着胡采薇转了一圈,而后重重地吻下去。
一触就放。
他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拿起胡采薇的左手,将戒指快速地套到胡采薇的无名指上。
“好了。盖章了。”章银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下来,“你是我的了。我也是你的了。”
说罢,他傻兮兮地看着胡采薇就笑。
胡采薇看了看这一个金戒指,而后伸出手去摸摸章银的脸,低低地应了一声。
美人在怀,并且这个美人上一秒还答应了他的求婚,章银再也忍不住了,低头,重重地亲下去。
一吻即毕。
章银抱着胡采薇轻喘气,让自己平复下来。
“其实,我可以的。”胡采薇见章银忍得很辛苦,但是又顾及到她,忍不住低声地说。
章银好几次抱着她的时候,她都能感受到章银顶着她。
“明天先。”章银低哑着声音说着,刚刚好不容易平息下来的因为胡采薇这话而又升起来了。
他苦笑。
他什么都准备了,怎么没有准备关键的东西?
“好。”胡采薇低低地应了,感觉自己的脸蛋能煎鸡蛋了。
“我过些天就回家里一趟。”章银说着,“毕业之后,因为我没有工作,所以我把我的户口迁回了大队。这一次回家,我就将户口给迁过来。”
“到时我就将户口直接落户到店铺那里。到时我们的小孩上学也方便一些。”
“要是不想让小孩在鹏城里读书,就将孩子的户口迁到你的户口那里,让他在京城读书。”
“还是在鹏城吧。”胡采薇应着,将章银抱得紧一些,“京城的冬天太冷了,小学教室还没有暖气,只能烧炉子。并且在上下学的路上都很冷。”
“孩子很受罪,还是在鹏城好一些,冬天没有那么冷,孩子受得罪也少一些。”
虽然鹏城的夏天很热,但是有电风扇,也还好。
冬天太冷实在是受罪。
“都听你的,老婆大人。”章银立刻就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