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叫他出去。”李展说着,就想下车。
不过,他的话刚落,就有一个矮小的中年男子从泥砖房里走出来。
这个男子中等个子,皮肤有些黑,一双眯眯眼异常显眼。
章银和李展就
坐摩托车上下来。
“全小明,”李展介绍着,“专门做中介这一类的活。这是章银。”
全小明立刻笑眯眯地伸出手,说:“章老板好。李老板好。叫我小明就成了。”
章银伸出手跟全小明握了握,说:“不用叫我章老板,叫我章银就成了。我也是混口饭吃,哪里算什么老板?”
最主要是这个老板听着也真是不习惯。
全小明点头,说:“我们上车,先去看铺面。”
“路上我简单介绍一下这一栋楼。”
章银点头。
等他们两人上了车,章银一踩离合和油门,摩托车就往前去了。
全小明看了一眼这摩托车,心里对章银有个评估。
摩托车拐来拐去,终于在临街的一栋楼停下了。
这里是两层小楼,红砖小楼,底下是铺面,楼上住人。
这面积并不大,保守估计也就六十平左右。
这个铺面分成两个,一个卖包子,一个卖衣服。
章银到的时候,这两间店铺的顾客络绎不绝。
全小明让章银将摩托车放在路边锁好,而后熟门熟路带着章银进去,上楼。
他敲响
二楼靠左边的一扇门。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穿着睡衣,留着鸡窝头的男人出来开门。
或许这个男人并不是留着一个鸡窝头,而是白天睡觉把头发睡乱了,出来开门的时候没有梳头,才成了这鸡窝头的模样。
“顾老板。”全小明一见他,立刻眉开眼笑地上前,说着,“就是这位章老板想买你家的店铺。”
“你现在方便吗?方便的话,带他们下去看看。”
买卖之前,肯定是要先看货的。
不看货,那肯定是不会买的。
全小明嘴里的这个顾老板在听到他的话时,完全不顾形象地打了一个哈欠,而后又伸出手去揉揉自己的头发,将鸡窝头揉得更乱,说:“有空。现在就可以看了。先看看二楼,然后再下去看看。”
他看着章银,漫不经心地说:“这一栋楼就在这里,其实也不用看内在,直接看外在就成了。这楼建成也没有几年,质量还是不错的。”
“楼下做铺面,楼上可以住人,很方便。”
“你们一路过来,也看到了,这楼的地段不错。”
这一栋楼就是步行街旁边,并且是靠近路口处。岂止是地段不错?完全可以说是这一条街上最好的铺面了。
章银点头,而后看着顾老板。
他的意思很明显,甭管顾老板说得天花乱坠,他肯定要看过才会购买的。
这可不是买一个包子的事情,而是要花一大笔购买房产的。
“我带你们到处逛逛吧。”顾老板看章银这样,领悟到章银的意思,说着,“地方不大,一会儿就能看完。你们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可以问我。”
章银点头。
顾老板就带着章银他们看了起来,他先是打开他的卧室。
章银原本以为会看到一个脏乱差的卧室,毕竟看顾老板的形象,就差不多能猜到他的卧室是怎么样的。
不过,出乎章银的意料之外的是,顾老板所在的这一间卧室倒是挺干净整洁的。
墙壁是白的,不是最近刷白的话,就是这房子是最近几年建成的。
他们继续逛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