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等胡采薇坐在实验台上时,章银看了看手表,说:“一个小时,你开始吧。我在这里等着。”
胡采薇:……
说是一个小时,但是做实验这事,谁说得准的?除非是做熟做惯的实验,才能精准地预测到实验时间,其他的话,她也不能啊。
她有心想让章银先回寝室里休息,等她做完实验之后,她自己回去。
可是在看到章银那严肃的脸的时候,这一句话愣是怎么也说不出口。
于是,有章银在旁边看着,胡采薇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完成了实验。
两人将实验器材给弄好,而后他们这才回寝室。
等出了实验室,章银这才说着:“采薇,没有什么比你的健康更重要。实验重要,但是你的健康更重要。”
“所以,我希望你能按时吃饭。”
最后一句话,章银重重地说着。
胡采薇被说得有些心虚,她想反驳,可是想起自己所做所为,想起吴国胜每天给她留饭菜那熟练样,她也知道不管她说什么,章银都是不相信的。
她只得点头,说:“好。”
章银看她那乖乖的样子,心忽然就软下来了。
“身体健康最重要。”章银走过去一些,拉住胡采薇的手,说着,“其他的都不重要。实验做不完,明天再做也是一样的。”
“但是身体一旦垮了,就真的垮了。”
“我们还没有结婚呢。”
胡采薇握着章银的手一紧,而后定定地看了一会儿章银,说着:“我怕我不努力,跟不上你的步伐。”
章银太努力了。
既聪明又努力。他在这段段时间内就积累了这么多的财富,发明了这么多实用的东西,而她只是读了一个大学,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她要是再不努力一些,会被章银远远地抛在后面。
她不敢松懈,也不敢停止向前的脚步,就怕自己停止了,到时就追不上了。
章银心里一痛,要不是胡采薇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胡采薇竟然这么会这么想。
他握紧胡采薇的手,说着:“你不需要追上我!”
他看着胡采薇,郑重地说着:“我不需要追上我的步伐!我是找对象的,而不是找事业伙伴的。”
“你在我心里,很优秀。我之前还担心你太过优秀而被人追走。幸好我下手快,早早就锁定了你。”
“在大学期间就确定关系了,要不然我怕我都追不到你。”
像胡采薇这样优秀的女孩子,家庭条件又好,还有一双大长腿,在婚恋市场上,那是很受人欢迎的。
他就是下手早,要不然等毕业之后再追的话,也轮不到他。
别看他看起来资产丰盛,但是实际创业全花得差不多了。
他现在不在体制内工作,不符合老一辈们的择婿的标准。
再加上他的父母真的是拖后腿的存在。
要不是他下手早,估计追不上胡采薇。
胡采薇的脸立刻红了。
她被章银说得都有些不好意思。
“我哪里有你说的这么着。
“你有。”章银应着,“你在大学里发表了那么多的论文,还有一个专利。要不是因为要跟我一起过来鹏城,你可以随便挑选工作单位,有一个光明的前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窝在一个小小的实验室里工作。”
“采薇,”章银又郑重地说着,“你想努力,可以。但是我希望你能重视你的健康。我忙的时候,我也会按时吃饭的。”
章银省过他前些天在李展那里帮忙时根本不按时吃饭事情,慌话张口就来。
不过,他也反思了,生意重要,身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