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的这手,是因为之前去工厂做临时工时,操作不当,被卷入机器里,直接没的。
要不是人反应得快,估计连命都没了。
不过,吴国胜并没有因为这个而认为自己低人一等,反而在面试时,他大大方方的,完全不将这一点小缺陷当成一回事。
要不是他提醒,章银还不知道这个人竟然有两根手指没的。
“等回到工厂里。”章银看了看眼前这个胸膛挺得板直的吴国胜,说着,“我出材料,你炒两个菜给我试试味道,要是合适的话,你就留下。”
等招到人之后,工厂的食堂肯定要开起来的,那就需要人来炒菜。
青菜什么的,可以在隔壁村采购,肉什么的他买好,就是需要一个人来煮饭炒菜。
煮大锅饭,炒大锅菜都是需要技巧的,换一个普通的人能煮,只是煮出来的东西并不好吃。
而吴国胜这个乡村厨师就比较合适。
吴国胜点头,说:“没有问题的。我做乡村厨师做了三十几年,村里不管是红白喜事都会叫我去掌勺。其实我这一次出来,也想去应聘做厨师的。”
不过他没有应聘上。
他习惯做大锅菜,做小锅菜也成,味道也是不错的,只是技术没有达到别人的标准,所以一连应聘几个饭店都没能应聘得上。
后来他去应聘工厂的厨师,前面还谈得挺好的,等招聘的人看到他的手指之后,全都没戏了。
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人,在知道他的手有残疾之后,竟然还会叫他继续过去面试。
别看吴国胜面上很平静,实际他的心里激动坏了。
章银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租了几辆三轮车,将这十个人拉回了工厂。
吴国胜等人看到这工厂的规模之后,心里松了一口气。
原本看只有两个人过来招人,还是老板亲自过来招,以为这个工厂也只是一个小作坊,没想到竟然是这么大的工厂!
不仅有厂房,还有员工宿舍!
众人看得心里很是激动。
吴国胜亦是。
不过比其他人多一些的是,吴国胜不仅激动,他心里还很忐忑。
非常忐忑。
光看外表,这么好的工厂,肯定是不缺人的。
他们能要他这个手指有残缺的人吗?
虽然没有两根手指对他影响不大,别人能做到的事,他也同样能做得到。
只是,他自己不在意,并不代表着别人不在意。
没了两根手指,难看不说,还有可能影响他的工作效率。
一时之间,吴国胜心里有些难受,只是想到自己只是没了两根手指,但好歹命还在,他这心里又好受许多。
算了,要是这个工厂不要他的话,他再继续找就成了。
整个鹏城市那么多工厂,而他手脚健全,难道找不到一份工作?
一想到这里,吴国胜心里的忐忑倒去了几分,身心也放松下来了,所以等到章银挑出几道食材,让他炒两个菜时,他发挥很正常。
做好之后,他就站在一旁,等着章银点评。
章银和莫墨分别拿了一个碗和筷子,夹一口眼前这个番茄炒蛋和炒合菜吃了起来。
番茄炒蛋酸甜可口,合菜清脆爽口,味道恰到好处。
章银还没有说话,莫墨就点点头,说:“可以。”
他朝章银眨眨眼,暗示章银将人给留下来。
章银点头,说:“吴国胜,你除了要负责车间的一部分工作之外,还要煮所有的员工一日三餐。当然,因为你要做两份工作,所以车间的工作相比别人来说,要少三分之二。”
单独请一个人回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