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在展销会的前夕,李展乘坐两天两夜的火车赶到京城。
章银乘坐公车去接他。
在看到李展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眼前这个胡须拉渣,身体瘦成一根竹竿,衣服空荡荡地挂在身上,两眼青黑,看着异常吓人。
这是李展?
要不是看那个脸型,那个轮廓,章银根本就不敢认。
但是即便是这样,章银还是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而后这才试探地叫着:“李展?”
只见李展朝他点点头,而后说:“走吧。”
章银倒吸一口凉气,问着:“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上次他们见李展的时候,李展还是比较壮,还有一个小肚子的,然而现在别说小肚子了,就连人也变得干瘦。
这才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即便是瘦,也不可能瘦得皮包骨啊。
要不是清楚地知道李展不会去碰那些东西,他都要以为李展是一个yg君子了。
他看了一眼李展那两只手,瘦骨嶙峋,还黑。
章银吓了一跳,而后伸后去想接过李展手上的行李袋。
瘦小的手臂,大大的行李,他都怕这行李重得会将李展的胳膊给折断了。
“不用。”李展看到章银的动作,将行李袋往旁边拿过去一些,避开章银的行李袋,说,“我自己来就行了。”
章银不由分说地拿过他的行李袋,说:“我来拿。这行李很重。”
李展看章银这坚决的样子,也不再坚持。
“回去再说吧。”李展叹了一声,脸上倒是平静的,“这里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章银快速地环视一周,车站附近人来人往,声音嘈杂,确实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他只得按捺住心里的焦急,说:“那我们就回去再说吧。”
他们两人上了公车。
章银眼疾手快,看到有一个空位,而后飞快地坐下,将位置占了,这才叫李展过来。
等李展过来之后,章银立刻起身,想将位置给李展坐。
然而旁边一个壮汉立刻坐了下来。
一个身高一米八几,胳膊比李展的腿还要壮的男子坐到他的那个位置上。
他坐下来的时候,章银分明感觉车子沉了几分。
章银心里的怒火一下子就被点燃,瞪着那个壮汉,喝着:“起来,这是位置是我的。”
那个壮汉瞟了一眼章银,屁股往位置里面挪了一下,两手抱胸,说:“你不是站起来了吗?你自己不坐,又不让别人坐?这算怎么一回事?”
章银冷着一张脸说:“谁说我不坐?我只不过看到我朋友过来,想将位置让我朋友坐这才站起来。”
“你立刻起来!”
要是老幼病残孕来占座那还好说,但是一个壮汉,一个比他高,比他壮,年纪还比他要大一点的壮汉过来抢位置,他怎么可能会把位置给让出去?
“这公交车又不是你家的?只许你坐,不许我坐?再说了,谁知道你站起来是为了让座,我以为你不坐了这才坐下的。既然坐下了,就没有站起来的道理。”
说罢,这个壮汉挑衅地看了一眼章银,又看了看李展那瘦胳膊和瘦腿,嗤笑一声。
李展见状,眼神阴狠地看了一眼这个壮汉,而后两手攥紧,身子一动,就想打过去。
章银眼看不对劲,也顾不得跟那个男的理论这个位置的归属了,一把就抓住李展的胳膊,一入手,他就觉得不对,赶紧死死地抓住他的胳膊。
章银出声劝着,将李展最在意的事情说了出来:“别冲动!明天还要去展销会呢?你现在打人的话,明天就得在拘留所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