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刚才在院子里没有看到高翠翠,这个点了,高翠翠肯定是在厨房的。
果然,他一进走厨房,就看到高翠翠在厨房里忙活。
灶里的火正旺着,旁边的两个大锅也烧着水,水蒸气不断地向上飘。
高翠翠背对着他,正弯着腰在桌子上切着菜。
柴火燃烧时发出的霹雳啪啦的响声、切菜时砧板发出的“笃笃”声。
闻滔迈进厨房的脚收了回来,他倚靠在厨房的门,静静地看着高翠翠。
看她一会儿切菜,一会儿揉面,一会儿又掀开锅盖看看。
忽然,高翠翠看到他了,手上拿着的盖子不稳,一下子就跌入锅里。
她也没有立刻去捡起那个锅盖,而是把手往自己的围裙上一擦,一边笑着,一边急急地向他走过来。“闻滔,你怎么回来了?吃饭了吗?没有吃的话,我去买些菜,家里也没有什么菜。”高翠翠快速地说着,而后就想将围裙给摘下往外走。
闻滔却是一把就握住她的双手,说:“等会我再去买点熟食就好。”
他摸了一下高翠翠的手,只摸到厚厚的茧子和粗糙的手。
闻滔的心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密密的痛。
“这段时间门我不在家,辛苦你了。”闻滔有些不自在地说道,他其实是想将高翠翠给抱入怀里,但是又怕他的举动会吓到高翠翠。
毕竟他从来不做这样的举动。
高翠翠却是笑了笑,摇了摇头,说:“不辛苦。我每天也是摆摆摊,做做饭,一点也不辛苦。以后在乡下的时候,那会儿比较辛苦。”
虽然不明白闻滔为什么会说她辛苦,现在的日子跟以前相比,不知道多轻松。
虽说现在每天都得早起和面,揉面,包包子,做馒头,但是这些活干着不累,就是早起辛苦一些。
不过习惯了也还好,毕竟她晚上睡得早,起早一些也没有关系。
她其实是不辛苦的,以前在家里,每天都得早起煮早餐,喂猪,洗衣服等等,白天得下地,下地回来又得喂猪,煮饭做家务。
关键是做这些活也没有钱,现她现在虽说辛苦一些,但是干活是有钱的。
她赚到的钱,闻滔不要她的,给她自己保管,她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买肉就买肉,想买衣服就买衣服,想给女儿买点零食就买零食。
不用伸手向别人要钱,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不用动不动就饿肚子……
她真的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她喜欢现在的日子。
闻滔听罢,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他看了看笑容满脸的高翠翠。
这一看,闻滔差点就愣住。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高翠翠白了起来,本来瘦得只剩一层皮的脸此刻也有了肉,看起来虽然不漂亮,但是比以前好看多了,颇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采。
虽然高翠翠看着白了,但是这些年的操劳也同样留在脸上,眼底的细纹看得很明显。
闻滔的心一下子就定了。
他和高翠翠都不年轻了。他们两人,共同承担风雨,共同养育两个孩子,现在为了能够在京城有一套房子而努力着。
他都这把年纪了,竟然不踏实过日子,还在想东想西。
闻滔很后悔,后悔自己一时迷了眼睛。
他此刻也也抑制不住自己,伸出手抱住高翠翠。
高翠翠吓了一跳,一边挣扎着,一边说着:“我身上全油烟味和汗味。”
今天太阳有些大,她中午回来之后,忙冬忙西,也懒得烧水洗澡,所以就没有洗到。
“别动。”闻滔却是将高翠翠抱得紧一些,说着,“让我抱一下。”
高翠翠停止了挣扎,而后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