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买新的自行车需要票,他手头上只有钱,没有票,所以只能自己组装一辆了。
之前没有想过组装,那会儿还不需要,现在新店准备开张了,以后他要时不时往新店那里跑,总不能每次都等公车,那不方便,走过去也浪费时间,还不如自己组装一辆自行车。
于是,等第二天晚上许砚过来实验室之后,发现实验室里竟然有一台组装到一半的自行车,旁边还有些废旧的自行车零件。
许砚一看,整个人都惊讶了,问着:“章银,你连自行车都懂组装?你也太厉害了吧。”
章银却是摇头,说:“这个很简单的。不仅我会组装,很多人都会。”
只要有一点技术,有工具,有零件,都可以组装一辆自行车,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对我来说,还是很厉害。”许砚赞着,眼睛舍不得离开那一辆自行车,说着,“章银,还有什么你不会的?”
“有啊,很多。”章银一边忙活,一边应着。
“举个例子。”许砚又问着。
“比如生孩子,比如追女孩子,讨女孩子欢心。”章银应着。
许砚整个就无语了,说:“生孩子,我们男的都没有子宫,想生也生不了。追女孩子,讨女孩子欢心,这个谁天生就会的?得慢慢学。章银,你先学,回头再教我。”
他知道章银正在追胡采薇,等章银追上了,他再向章银取经,遇到自己心爱的女孩子时,他也按章银的方法去追。
这话题拐啊拐就拐到了这里。
章银整个无语地看着许砚,说:“等我追到胡采薇再说吧。八字还没有一撇呢,现在说这个还有点早。”
“不早了。”许砚只是笑,“一旦确定,就很快了。”
“慢慢来吧。”章银说着,“我才大二,再快,也要到毕业才结婚。”
他倒是想现在就结婚,不过现在正拼学业和事业的时候,没房没车又没有钱,这不是亏待了采薇?
再者,他也不想那么早就要孩子,毕竟胡采薇还有她自己的事业要做。
许砚没有再说什么了。
“店铺招牌名字,你取了没有?我选了日子,这个月的二十九日开业。章银继续忙活手头上的东西,“等取好了还得做招牌,要点时间的。”
他的意思是许砚还没有招牌名的话,得抓紧时间取了,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许砚一听,很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说:“还没有。我觉得这个名字不错,那个名字也不错,想出来的每一个名字都不错,所以犹豫了好久,不知道用哪一个名字好。”
章银:……
太多选择也不好。
不过,最后,许砚也将店铺的招牌名给选出来了:“惠民杂货店。”
章银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下意识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惠民杂货店?”
许砚重重地点头,得意地说:“是啊,就叫惠民杂货店。我们开这个店就是为了使群众得到实惠,叫惠民杂货店正正好。”
章银:……
这个名字和他取的那个银弟杂货店和砚弟杂货店没有什么区别啊,都是一样的土,他想取的那两个招牌名还好记一些。
“你觉得哪里不好吗?要是不好的话,我还有几个备选的。”许砚见章银这神色,又没有听到章银夸赞他,心里咯噔一下,问着。
“这个招牌名就很好了。”章银一听许砚还想再选,又想到他们的店铺都快开张了,赶紧说着,“很不错的。”
许砚这才满意点头。
章银一言难尽地看着许砚。
许砚这个家伙还好意思吐槽他是取名废,他自己还不是一个鸟样?
看着低头正准备做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