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说:“好,你先在这里做着,遇到什么不懂的,写下来,明天再问我。”
“我回去休息一下,放松一下。”
说罢,章银就离开实验室,准备回寝室,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走着走着,竟然走到胡采薇的宿舍前。
他只来过一次胡采薇的宿舍,却他记得很清楚,脚像是有意识一样,走到了她租的宿舍前。
他往那一栋楼看过去,楼里大部分房间里的灯光都是亮着的。
他不知道胡采薇的房间是哪一间,但是敢肯定,那么勤奋的她,此刻肯定正在房间里学习。
章银站在门口不远处,幽幽地看着那一栋楼,也不知道看了多久,他感觉到有些冷,抬头一看,发现竟然下雪了。
漫天的雪花透过昏黄的灯光,缓缓地飘落下来,美得像一幅画。
章银是个南方人,未穿越之前,只在电子产品上看见过雪,他一直觉得下雪很浪漫,但是穿越之后,除了第一次看到下雪他是这么想之外,其他时候,下雪给他的感觉就是一个字——冷。
他往自己的脖子里摸了摸,湿湿,难怪会感觉到冷。
章银叹了一声,看了一下手表,呵,他竟然在胡采薇宿舍的大门口那里傻乎乎地站了一个多小时。
他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就那么傻乎乎地站在门口里,站了一个多小时,连什么时候下雪都不知道。
他叹了一声,而后转身。
只是一转身,差点就碰上一个人。
他定眼一看,正是胡采薇。
胡采薇自然也看到了他,漂亮的杏眼微微瞪圆了,诧异地,又带着一些不确定地语气问着:“章银,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像是做坏事被人抓住一样,章银的心一下子就慌了,想也不想,就回着:“我,我路过。”
这话一出来,他都想扇自己的嘴巴了。
这是什么狗屁的回答?
他分明就是想过来找胡采薇,要不然脚也不会无意识地走到这里。
只是他怎么答的这个答案?
路过?
章银都不知道自己的脑袋怎么好端端的,就抽风了。
胡采薇脸上闪过一抹失望,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哦。”
气氛一下子就尴尬起来了。
“你刚从图书馆里看书回来?”章银赶紧找话题,想抓住机会多和胡采薇聊几句。
胡采薇轻轻地摇头,说:“不是。我加入了我们系吴教授的一个项目,刚在实验室里做完实验回来。”
“挺晚的。”章银接过话,应着。
“是的。”胡采薇也点点头,说,“挺晚的。我先回寝室了。”
说罢,她根本就不等章银回应,就往大门那里走。
章银下意识伸出手,想去拉着胡采薇的手,但是这手伸到一半,想到胡采薇这冷淡的态度,他又将手给收回去了。
最终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胡采薇回他的寝室。
章银失魂落魄地走回寝室。
寝室里只有闻滔一个人在,他躺在自己的被窝里,身上盖着厚而松软的棉被,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书,时而发出呵呵的笑声。
就连他走进寝室,闻滔连眼皮也不抬一下。
章银洗漱完毕,出来一看,闻滔还在看着那一本书,时不时发出一声傻笑。
“闻滔,你在看什么书?”章银听到闻滔这笑声,心里越发烦躁,问着。
“看《红楼梦》。”闻滔扬了扬手上的书,说着。
“《红楼梦》有那么好笑?”章银不解地问着。他以前也看过《红楼梦》,高中甚至还学过《红楼梦》的其中一小节,他怎么没感觉这一本名著会逗人发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