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不管他说什么,章银总有借口怼回来。
这就是他不喜欢章银的原因。
“章银,我还没有恭喜你考上京大呢。”章志高见气氛有些僵住,赶紧说明来明。
“谢谢。”章银应着。
气氛又僵住了。
“章银,回来住。”章志高将自己今天的来意说清楚。
老大已经过来一次了,还将还是没能将章银劝回去,他只得自己亲自过来。
“不回。我在这里住得好好的。”章银应着,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容,“再说了,我现在有新房子住,两大间,我自己一个人住。”
“我是多想不开,才会回去当‘厅长’,挤在一个小小的床上。”
他又不是傻的。
章志高被怼得哑口无言,他吃惊地看着章银,觉得自己这个儿子跟以前先不一样的。
比以前大胆,也比以前要聪明。
“章银,我说得话你都不听了吗?”章志高被拒绝,满脸不悦,压低声音吼着。
“有道理的就听,没有搭理的则不听。而从你嘴里说出的话,没有一句是有道理的。”
章志高:!!!
“行了。”章银不耐烦再看见章家人,“你们以后不要过来了。”
“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吗?”
“所以我是不会回去的,你们不用白费力气了。”
章志高:……
这个不孝子!
章志高立刻就骂起来了,而后低头从旁边拿了一个木棍,就想冲过去打章银。
章银不是原主,不会傻乎乎站在原地挨打。
章志高见章银竟然敢躲开,整个都气得不行,他将木棍给抓得紧紧的,手上的青筋毕露。
而此时,大队长听到消息赶过来,见章志高在校门口外面想动手,大喝一声:“住手。”
章志高就停止手中的动作。
“章志高,你做什么?”大队长一看章志向这样,气得半死,一大骂着。
“有你这样子的吗?一见到小孩,就喊打喊杀,这是你亲儿子,不是你仇人。”
“他不听我的话。”章志高反驳着,“这个反骨仔。”
大队长见他还想狡辩,顿时气得不行,弯下腰从旁边捡起一根树枝,就往章志高身上抽过一去。
“我让你打章银,我让你打章银。”
章银还要修大队的拖拉机呢,章志高将章银打坏了怎么办?
“我让你偏心,偏心。”大队长又骂着,一边骂,一边下力气直打。
章志高被打得嗷嗷叫,他不敢反抗,一旦他反抗打大队长一下,以后就别想踏入这条村。
他只能不停地求饶。
大队长打累了,这才将手中的树枝给扔掉,说:“回你家去,以后不是过年过节,不要回这里。”
这一回来就教训孩子,皇帝都没有那么威风。
章志高看向章银,见章银不理他,只得离开讪讪离开了。
他一离开,章银立刻向大队长道谢。
要不是大队长从中解围,他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直接打回去,他的名声肯定是坏的,到时舆论对他不利。
不打回去,这么躲下去不是办法。
“大队长,你看,我家的房子也修好了。”章银想了想,说着,“我爸我哥他们对我跟对我仇人一样,我真的怕万一等我去学校了,他们跑来我的房子捣乱,毁我房子,这可怎么办?”
“我回头让住在周围的人帮你着看着房子,肯定不让他们过来搞破坏。他们要是敢过来的话,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章银道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