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回城知青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何判断红砖的质量好还是不好,但是却知道一点——红砖容易断的,就是质量不好。
他拿起一块红砖,用力劈向另外一块,两块都没有断,只有些许损坏,但是不碍事。
这红砖果然跟章志强说的那样,质量挺好。
章银询问了两间正房一间厕所一间厨房要多少块红砖,而后交钱定下,这才骑着自行车回大队归还自行车。
第二天,章银一大早就来到大队,拿了大队支书给的条子和章志强推着两轮车一起上山去砍树,砍完树之后,章银和章志强两人将树枝削下来,将树干拖到两轮车上放好,又将树枝绑好,一起放上去,最后拉回老宅前,放到院子里晾干。
章银将给了章志强两块钱做报酬,章志强自然是不要的,两人为了这两块钱推来推去。
“十五叔,你也看到了,我这房子太旧,厨房什么也没有,想请你吃顿饭都没有地方开伙。”章银又将钱推到章志强面前,“所以只能直接给钱你自己拿去买点吃的了。”
“您要是不收,以后我可不敢再麻烦您。”
章志强只得收下,说:“回头你建房,记得叫我。”
章银自然是点头的。
中午红星大队那一边来回三趟将章银订的红砖和瓦片送过来了。
下午,章银没有离开,而且是将大门锁好,这才拿钥匙将他祖父章焕之生前住的房子的房门给打开。
一股呛鼻的灰尘扑面而来。
他咳嗽几下,而后这才向房间看过去。
房间除了一张破旧的,断了两条腿的大床,一个破旧得衣柜之外,没有其他东西了。
房子因为太长时间没有人住的缘故,屋顶都布满蜘蛛网。
章银一看这个环境,眉头立刻皱起来,他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原书中章金竟然会那么巧走进这间房子,而又是那么巧看到那一块砖头凸起来,又是那么巧就踢了一下那块砖。
就是这么一下就发现那个一大一小的箱子。
而他实际过来才发现,章焕之的房间是有锁的。
所以原书男主章金应该是拿锁打开房门的。
没事好端端的,男主章金为什么会打开房门?
章银想不明白,而后他不再想,而是走到那一张破烂的雕花大床前,看向那一块凸起的砖头。
周围很静,连外面呼啸的北风都听不见声音,只听得他的心跳声在扑通扑通地快速地跳动着。
在面对这么一笔意外之财时,章银发现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淡定,反而是比较紧张的。
他自嘲地笑了笑。
他想起这一件事情的时候,当时没有立即请假回来将这些东西给挖出来保管,他以为自己会不在意的。
没想到,当自己真的站在这一笔意外之材的面前时,他的心跳得贼快。
他深呼吸一口气,定定地看了一眼那块砖头,而后用力一脚朝那一块砖头狠狠地踢过去。
“砰”的一声,砖头安然无恙,而章银的脚尖痛得要命。
章银:……
他记得原著中章金轻轻一踢就立刻将这一块砖头给踢开了,而他重重一踢,用了九成的力气,那砖头却纹丝不动。
难道因为他是书中是配角,不是主角,没有主角光环的缘故?
章银心里想着,而后想到原主在书中的命运,又想到自己如今的命运,而后又是重重一脚朝那一块砖头给踢过去。
这一次,砖头一下子就被踢断了。
章银:……
他果然是配角。
章金是书中男主,轻轻一踢,就将那一块砖头给踢开。
他重重踢了两下,没有将砖头踢开,反而将砖头踢断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
本文将于6月22日入v,入v当天三更,谢谢支持。季晏穿进过三场“真假少爷大战斗”——他当真少爷的时候,假少爷天真无邪是团宠,最终继承家业,真少爷凄凉死去;他当假少爷的时候,真少爷自强不息人人崇拜,最终继承家业,假少爷凄凉死去。《总之都是凄凉死去》季晏:“……”这回又穿成真少爷,季晏往地上一瘫,这真少爷谁爱当谁当,老子不干了!更何况这次开局就是一个王炸:假少爷叫软软,有着柔嫩的锁骨,精致泛粉的面庞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622(周三)入v,当天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预收文《在清穿文里当咸鱼》,文案在下方,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有权有势还爱女儿。东海龙王送自己的女儿小龙女下凡之前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挑选了一对爹妈——女儿奴乾隆和富察皇后。结果一个操作失误,小龙女成了顺治和孝康章皇后的女儿。小龙女:也……行叭,问题不大,反正都是皇帝皇后。然而此时已经是康熙四十三年。才三岁的小龙女:“……?”已经五十岁的康熙:“……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十年前,姜梨遇见一个少年。 少年有一张冷淡且薄情的脸,轮廓分明,下颌到锁骨的线条利落漂亮。校服里是薄薄黑t,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形。 他斜倚着墙,神色慵懒而漫不经心。 姜梨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敬屿。 喜欢打架,记过过,却是永远的第一名。 很多女生暗恋他,喜欢他,偷偷摸摸去看他。 姜梨和她们不一样,她艺高人胆大,喜欢他,便决定去撩他。 她发了邮件,加了qq,最后干脆将人直接约在咖啡馆。 那天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霍初宵一直活得很憋屈。 为了讨好父母,做不喜欢的工作。 为了家族利益,和不认识的人联姻。 努力当个老好人,可还是被所有人讨厌。 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他是个万人嫌炮灰受,和主角攻商业联姻。没想到主角攻季宗明的真爱是自己亲弟、正儿八经的万人迷主角受。 他成了小情侣之间最大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就是被人嫌弃,最后顺理成章让位。 无论多努力都没人喜欢。 霍初宵想开了,摆烂了。 他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尤敬大学上的好好的,忽然临毕业带回来一对龙凤胎。 左邻右舍亲戚好友当面都说还是尤敬厉害,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这下儿女双全,以后只剩奋斗 私下里则猜测他在大学期间玩弄女孩感情,不愿意给孩子妈个名分,只把孩子抱回来了。 总归是个渣男! 天知道,这一对龙凤胎是尤敬自己生的,至于怎么生的……他也是迷迷糊糊……就肚子大了……一开始以为是胖了……没任何不适,大到没办法,他妈带他去相熟的诊所检查,对方却语出惊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