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限流里养大佬》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可是小璎,我也想帮你分担压力。而且变成永生虫后,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蒋璎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我不想使用蝴蝶吊坠的原因,你心里应该是清楚的。你也听到杰鲁斯和女店员先前说过的话了,想要变成永生虫,必须把你虐待致死,再将你的灵魂献祭死神。”
他紧紧攥着蝴蝶吊坠,烦躁地在原地走了几圈,“这种事我做不到,既然曾经的时空领主能创造出超人类,那我早晚也可以。永生的事情你不用急,后续我会想办法。”
秦霍刚想开口反驳,蒋璎猛地咬破指尖,将鲜血涂抹在蝴蝶吊坠上。
蝴蝶翅膀上的黄色宝石,被血液染红,泛起妖冶的红光。
蒋璎闭上眼睛,在心中默念自己想要预测的未来。
与此同时,他手中冰冷的蝴蝶吊坠,开始微不可查地震颤。在这一瞬间,它仿佛真的变成了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看见这一幕,秦霍将到了嘴边的话,重新咽回去。
他抱起蒋璎,将他放到床铺上躺好。
注视着蒋璎空洞无神的双眼,秦霍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弱小。
如果他再强大一些,强大到可以一个人对付四个高级邪神,可以对抗几大阵营的围攻。
那小璎也就不再需要使用蝴蝶吊坠 ,不用再继续承受窥探未来带来的痛苦。
要是他能变得更强,能突破SSS级……
秦霍目光闪烁,俯身重重吻上蒋璎的嘴唇。
前几天苏昕柔带着女精英们,将神乐园里有用的东西,全都搜刮了出来。
神乐园一直在研究一个仪式,据说按照乐园高层的构想,未来他们可以通过这种仪式,将人变成行走在世间的神明。
直到乐园倒台,仪式还没有研究成功。
在蒋璎唇.瓣上留下一枚牙印,秦霍拿出他的手机,凭借着记忆拨通苏昕柔的电话。
高级除灵仪式上发生的事情,证明他的血可以保住女精英们的命。
他准备用自己的身体,尽快帮那群怀孕的女精英,处理好邪神破体的威胁。
秦霍不仅想变成超人类,还想成为神明。
他想变得强大,想长生不老。
这样他才有资格,永远陪伴守护他美丽温柔的神明……
————
蝴蝶吊坠使用成功,蒋璎眼前的画面开始不断闪动。
两三秒钟后,画面静止下来。
蒋璎又进入了第一人称视角,转头看向四周。
入眼是冰冷的金属色泽的墙壁,墙上挂着一副染血的长照片。
蒋璎仰着头,仔细辨认相片中的人物。
里面有男有女,有人有狗。
他脸盲太严重,一个人都没认出来。
不过中间的长发男人,和一旁身材高大的男人,手上都戴着红绳小猪。
大概是未来的他和秦霍。
蒋璎正想仔细看看,地面突然震颤起来。
他转身看去,空荡荡的房间里,满是人类的尸体残骸。
一个长着小胡子的男人,腰部以下被拦腰砍断。他挣扎地伸出手,艰难地向蒋璎爬来。
在男人不远处,还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
她不断往外吐着血,嘴唇张张合合,似乎在喊着‘队长’
蒋璎很快就猜出了两人的身份,他们是闻华久和杨唐棠。
他连忙转头看向四周,最后在墙壁上的挂钟上,看到了现在的日期。
新历11年,6月29日。
蒋璎微微一怔,这和中转站的年份对不上。
看来在未来,中转站的几个势力,已经彻底被推翻。世界的新主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北顾自幼体弱多病,被送入道观出家清修,十八岁那年忽然被一封家书喊回家……替兄迎亲?!原来兄长在婚前逃了婚,使得未婚妻覃如意沦为十里八乡的笑柄,迫于无奈,她换喜服、迎新娘、拜高堂、入洞——苏北顾:唯独这个不行!覃如意:你不行?我不信。苏北顾:……苏北顾以为覃如意嫁入苏家后,会成为独守空房的深闺怨妇,没想到她天天忙于工作,忙于投喂小姑子(不是),快乐得跟丧夫一样。覃如意:原来我还没丧夫?苏北顾:?
其他 33万字 2个月前
陆憬经历两年末世,由于能力强劲立功无数,最后鞠躬尽瘁为国捐躯,没想到却意外穿越异世。 陆憬:……不想努力了,开摆算了。 遂买了个山里的破房子,没事打打猎物换点吃的,人生信条:随便吧饿不死就行。 救了陆憬的老大夫意外过世,托付陆憬照看自己收养的小哥儿,小哥儿独身居住惹来流氓闲汉骚扰,别无他法,陆憬只能把他接过来一起住。 小哥儿处处小心翼翼,对陆憬极为体贴,洗衣做饭,打理院子,夜黑时为陆憬点灯,天冷
都市 38万字 2个月前
●预收文:《作精美人拒绝当恋综背景板》求收藏亲亲,文案在最下方。乔灼从炮灰小世界一路晋升,以业绩第一的漂亮成绩被选中去完成反派扮演任务。系统说:“作为最终大boss,你需要坏上加坏,坏的彻底!坏的人神共愤!男主会因为击败你而获得成长值,走向人生巅峰,感情和事业双丰收。”乔灼认真答应。等一两个世界过去,系统发现乔灼的坏是足够了,但……为什么书里的男主和男配都开始跟在你身后跑啊?!还一副被始乱终弃了
其他 78万字 2个月前
沈睿宸是一只小猫妖,渡劫失败后意外穿书。 在他法力全失只能保持本体时,突然遇到一个行走的灵气外溢机。 沈睿宸眼睛一亮,连忙撇开小短腿儿连蹦带跳追了上去,然后一把抱住对方漆黑锃亮的军靴,“咪!” 帅哥,你猫掉了,不捡一下吗? 他满怀期待仰起圆滚滚的毛毛脸,却在看清那人长相时被吓得直接炸毛! 这不是书里那个喜怒无常、暴戾狠辣、还在后期大开杀戒的疯批大反派? 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
其他 48万字 2个月前
章银穿成一个正坐在返城火车上的知青。他知道,等下车之后他就会回到那个只有两间房子的筒子楼里,和父母还有大哥一家挤在一起,并且还很快和一个又丑又胖的女人结婚,只因为他便宜的岳父会给他一份供销社的工作。他大嫂温柔贤惠,家里家外一把好手。他老婆又胖又丑,好吃懒做还泼妇骂街。他大哥手握铁饭碗,赚得多,宠妻爱子,人人交口称赞。他临时工,赚得少,打妻骂子,人人鄙夷,如同过街老鼠。他大哥是金,他是银。银永远比
都市 127万字 2个月前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