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限流里养大佬》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准备研究出一个类似于退化的诅咒。
要既保证能让被诅咒者退化,又能避免诅咒不受控制地肆意传播。
如果真能复制成功,那以后可以直接将诅咒种到神乐园的女玩家身上。
让她们从加入神乐园开始,脑回路就发生变化。开始疯狂崇拜邪.神、自愿献出身体成为邪.神温床、还会很轻易地跟男玩家发生关系。
这样可以省去很多思想教育时间,也不用再费尽心思,讨好追求那些女玩家了。
要是效果好,还可以偷偷给其他阵营的玩家,也弄上改良版的退化诅咒。
等未来联盟和光明协会所有精神力等级低于S级的玩家,无论男女脑回路都变得不正常……
厉兵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仿佛看见了自己的辉煌未来。
他可以直接靠着这份功劳,成为第七名高级祭司。从此以后再不用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副本,每天只需要躺在床上,就有大笔大笔的积分送上来。
有钱有权,有美人争抢着成为他的情人,养猪都没有这么养的。
高级祭司的生活,可真让人羡慕。
就在厉兵盯着小女孩的背影,思索想要获得死神的帮助,需要献祭多少个小孩时。一股寒意突然从脊背窜了上来,让他瞬间回过神来。
他常年游走在生死边缘,这是本能在告诉他,附近有危险。
厉兵快速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同时闪身往旁边躲去,试图寻找一处掩体。
与此同时,一枚子弹从黑暗中飞射而出,瞬间穿透他的左肩。
厉兵疼得闷哼一声,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子弹没有打中要害,不是因为他躲闪及时。这枚子弹本来就是奔着他肩膀来的,那人没打算杀死他,而是想要让他失去行动能力。
黑暗中的人影没有给厉兵考虑时间,一枚枚子弹如同雨点般,毫不停歇地向着他射来。
卧室里能躲藏的地方本来就少,木制的桌椅和床铺,根本挡不住子弹。
厉兵一边开枪射向子弹飞来的方向,一边快速躲闪。
飞溅到地上的鲜血,被他鞋底磨蹭出道道血痕。他看似完全是被对方牵制,其实脚下一直在绘制符号,口中也在无声地祷告。
再给他三秒钟,他就能完成召唤仪式,借来死神的力量。
就在仪式进行到一半时,一枚子弹突然打穿他的膝盖。一个人影从黑暗中窜出,挥起一拳重重地砸在他的脸上。
那人手中藏着刀片,锋利的刀刃瞬间割裂他的嘴角,几乎将他的整个下唇都割了下去。
厉兵双眼泛红,疼到浑身剧烈颤抖。本就阴沉的脸色,变得更加扭曲狰狞。
偷袭他的人,已经意识到他在进行交换仪式。他身边没有帮手,没机会再和死神交易了。
神乐园玩家的弊端,在此刻彻底凸显了出来。
不同于其他两个阵营,神乐园玩家所有力量都来源于献祭和交换仪式。
通过交换可以获得临时的强大力量,力量越强,相关仪式所需要的时间越长。
而即便是最简单的仪式,都有5-10秒钟不等的技能前摇。
好在厉兵很早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他每次进行副本任务,临走前都会将他这个角色的亲人朋友全都折磨致死。把他们血肉模糊的身体,和绝望哀嚎的灵魂,全都献祭给死神。
至今为止,单单是npc,他就献祭了至少二百人。其他落到他手中,被他弄死的玩家,少说也有几十人。
靠着献祭,厉兵从普通人类,变成了低等恶魔人。
虽然他评分是A级,但他比只知道自残的神乐园A级玩家,要强大得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北顾自幼体弱多病,被送入道观出家清修,十八岁那年忽然被一封家书喊回家……替兄迎亲?!原来兄长在婚前逃了婚,使得未婚妻覃如意沦为十里八乡的笑柄,迫于无奈,她换喜服、迎新娘、拜高堂、入洞——苏北顾:唯独这个不行!覃如意:你不行?我不信。苏北顾:……苏北顾以为覃如意嫁入苏家后,会成为独守空房的深闺怨妇,没想到她天天忙于工作,忙于投喂小姑子(不是),快乐得跟丧夫一样。覃如意:原来我还没丧夫?苏北顾:?
其他 33万字 1个月前
陆憬经历两年末世,由于能力强劲立功无数,最后鞠躬尽瘁为国捐躯,没想到却意外穿越异世。 陆憬:……不想努力了,开摆算了。 遂买了个山里的破房子,没事打打猎物换点吃的,人生信条:随便吧饿不死就行。 救了陆憬的老大夫意外过世,托付陆憬照看自己收养的小哥儿,小哥儿独身居住惹来流氓闲汉骚扰,别无他法,陆憬只能把他接过来一起住。 小哥儿处处小心翼翼,对陆憬极为体贴,洗衣做饭,打理院子,夜黑时为陆憬点灯,天冷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预收文:《作精美人拒绝当恋综背景板》求收藏亲亲,文案在最下方。乔灼从炮灰小世界一路晋升,以业绩第一的漂亮成绩被选中去完成反派扮演任务。系统说:“作为最终大boss,你需要坏上加坏,坏的彻底!坏的人神共愤!男主会因为击败你而获得成长值,走向人生巅峰,感情和事业双丰收。”乔灼认真答应。等一两个世界过去,系统发现乔灼的坏是足够了,但……为什么书里的男主和男配都开始跟在你身后跑啊?!还一副被始乱终弃了
其他 78万字 1个月前
沈睿宸是一只小猫妖,渡劫失败后意外穿书。 在他法力全失只能保持本体时,突然遇到一个行走的灵气外溢机。 沈睿宸眼睛一亮,连忙撇开小短腿儿连蹦带跳追了上去,然后一把抱住对方漆黑锃亮的军靴,“咪!” 帅哥,你猫掉了,不捡一下吗? 他满怀期待仰起圆滚滚的毛毛脸,却在看清那人长相时被吓得直接炸毛! 这不是书里那个喜怒无常、暴戾狠辣、还在后期大开杀戒的疯批大反派? 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
其他 48万字 1个月前
章银穿成一个正坐在返城火车上的知青。他知道,等下车之后他就会回到那个只有两间房子的筒子楼里,和父母还有大哥一家挤在一起,并且还很快和一个又丑又胖的女人结婚,只因为他便宜的岳父会给他一份供销社的工作。他大嫂温柔贤惠,家里家外一把好手。他老婆又胖又丑,好吃懒做还泼妇骂街。他大哥手握铁饭碗,赚得多,宠妻爱子,人人交口称赞。他临时工,赚得少,打妻骂子,人人鄙夷,如同过街老鼠。他大哥是金,他是银。银永远比
都市 127万字 1个月前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