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限流里养大佬》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再多做停留。
他抹去自己留下的痕迹,操控士兵和军犬,让他们忽视了他的存在,继续按照原定路线巡逻。
防毒面具后面,士兵们呆滞空洞的双眼,逐渐恢复神采。
他们牵着军犬,端着枪往前走。
秦霍余光扫见,那名被他偷了小纸星的士兵,疑惑地摸了摸口袋,似乎在思索纸星星掉到了哪里。
见他那么在意,秦霍以为小纸星里藏着什么线索。
他掏出纸星小心拆开,满是折痕的长条纸上,果然写着字。只是上面的内容,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今日巡逻见到一只野兔,我记起你一直想养一只。当时我还同你玩笑,说兔子好,活着能玩死了能烤,你跟我生了好久的气。许久不见,我很想你。】
纸条不长,大概也就二十五六厘米。
那名士兵想写的东西太多,黑色铅笔写成的小字,密密麻麻全都挤在了一起,阅读起来很吃力,但他每一笔都写得很认真。
秦霍看完纸条沉默一瞬,试着根据上面的折痕,将纸条重新叠成星星。努力了好几次,也没能把星星折回去。
他将纸条收好,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蒋璎和他之间的距离太远,四岁的小秦独自一人赶回去,肯定会引起蒋璎的怀疑。
而且他特意把骨刀从里世界带出来,就是希望能送给小璎,给他一个惊喜。
就算小秦力气足够大,能拖得动一人多高的沉重骨刀。他也没办法跟蒋璎解释,他这把刀是从哪弄来的。
摩挲着地上的骨刀,秦霍陷入沉思。
或许他可以让7013,送小秦过去。
————
强强村的村民比聋子村那群疯子,要正常得多。
路上遇到的男性村民,不会用那种黏腻的目光死死盯着蒋璎。
他在跟村民借摩托车时,那个年轻的庄稼汉,也没有趁机对他提什么过分的要求。
剧情线改变后,小春花没有未婚先孕。她不需要担心村里人说闲话,也就没跟蒋璎假扮夫妻。
现在蒋璎明面上的身份,是小春花的表哥。
比起同为男性的蒋璎,村里的光棍对小春花那个独立要强的单身女性更感兴趣。
蒋璎管男人借摩托车,男人往他手里塞肉包子,拉着他聊小春花。
蒋璎说东,他说小春花。蒋璎说西,他还是说小春花。
拖拖拉拉半个多小时,还没说到底可不可以把摩托车借给他。
蒋璎强忍着烦躁,咬着牙跟男人聊了半天。
随着时间的流逝,蒋璎心中的担忧愈发强烈,仅剩的耐心也彻底消磨殆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男人终于将话题聊到了摩托车上。
他上下看了蒋璎几眼,挠挠头尴尬地笑道:“这个车我留着娶媳妇用的,我都舍不得开,怕弄脏了。”
言外之意,就是说什么都不会借。
蒋璎:……
那他跟他说这么多,有什么意义。
小春花才不会嫁给这种啰里啰嗦的人。
蒋璎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他已经在男人这里,浪费了一个多小时。
他都不知道自己的耐心,居然可以这么好。
如果不是考虑到这是个真人,不是数据构成的npc,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随便杀人。
蒋璎早就做掉他,强抢摩托车了。
在男人再次将话题扯到小春花身上时,蒋璎火气噌的一下窜了上来。
他揪住男人的衣领,将他硬推进院子里。
同时暗中摸上腰间的匕首,准备跟他好好谈谈,让他少点废话。
就在蒋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北顾自幼体弱多病,被送入道观出家清修,十八岁那年忽然被一封家书喊回家……替兄迎亲?!原来兄长在婚前逃了婚,使得未婚妻覃如意沦为十里八乡的笑柄,迫于无奈,她换喜服、迎新娘、拜高堂、入洞——苏北顾:唯独这个不行!覃如意:你不行?我不信。苏北顾:……苏北顾以为覃如意嫁入苏家后,会成为独守空房的深闺怨妇,没想到她天天忙于工作,忙于投喂小姑子(不是),快乐得跟丧夫一样。覃如意:原来我还没丧夫?苏北顾:?
其他 33万字 1个月前
陆憬经历两年末世,由于能力强劲立功无数,最后鞠躬尽瘁为国捐躯,没想到却意外穿越异世。 陆憬:……不想努力了,开摆算了。 遂买了个山里的破房子,没事打打猎物换点吃的,人生信条:随便吧饿不死就行。 救了陆憬的老大夫意外过世,托付陆憬照看自己收养的小哥儿,小哥儿独身居住惹来流氓闲汉骚扰,别无他法,陆憬只能把他接过来一起住。 小哥儿处处小心翼翼,对陆憬极为体贴,洗衣做饭,打理院子,夜黑时为陆憬点灯,天冷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预收文:《作精美人拒绝当恋综背景板》求收藏亲亲,文案在最下方。乔灼从炮灰小世界一路晋升,以业绩第一的漂亮成绩被选中去完成反派扮演任务。系统说:“作为最终大boss,你需要坏上加坏,坏的彻底!坏的人神共愤!男主会因为击败你而获得成长值,走向人生巅峰,感情和事业双丰收。”乔灼认真答应。等一两个世界过去,系统发现乔灼的坏是足够了,但……为什么书里的男主和男配都开始跟在你身后跑啊?!还一副被始乱终弃了
其他 78万字 1个月前
沈睿宸是一只小猫妖,渡劫失败后意外穿书。 在他法力全失只能保持本体时,突然遇到一个行走的灵气外溢机。 沈睿宸眼睛一亮,连忙撇开小短腿儿连蹦带跳追了上去,然后一把抱住对方漆黑锃亮的军靴,“咪!” 帅哥,你猫掉了,不捡一下吗? 他满怀期待仰起圆滚滚的毛毛脸,却在看清那人长相时被吓得直接炸毛! 这不是书里那个喜怒无常、暴戾狠辣、还在后期大开杀戒的疯批大反派? 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
其他 48万字 1个月前
章银穿成一个正坐在返城火车上的知青。他知道,等下车之后他就会回到那个只有两间房子的筒子楼里,和父母还有大哥一家挤在一起,并且还很快和一个又丑又胖的女人结婚,只因为他便宜的岳父会给他一份供销社的工作。他大嫂温柔贤惠,家里家外一把好手。他老婆又胖又丑,好吃懒做还泼妇骂街。他大哥手握铁饭碗,赚得多,宠妻爱子,人人交口称赞。他临时工,赚得少,打妻骂子,人人鄙夷,如同过街老鼠。他大哥是金,他是银。银永远比
都市 127万字 1个月前
江荇要死了,绝症。 他打算完成愿望清单后,搬去乡下度过余生。 某一天,一只长毛胖橘缠着与他结缘,跟他共享生命。 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在河里打到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橘色光芒的鱼,食之不冻; 接着,他在山上捡到长脚的蘑菇,食之身轻; 后来,他从遗迹里移栽出一株果树,果子每晚能从枝头上跳下来活动,白天再把自己挂回去。 随着他地里出产的物资越来越多,屋后大山那亦正亦邪的俊美山神下来得也越来越频繁,从讨酒蹭饭,
其他 1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