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老娘只想搞事业》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转眼她们也来了县城三天,县城再好,突然还是怀念自己的破山村。
不等顾缘开口,三个小家伙早在第三天一大早起床的时候就眼巴巴望着她:“姐姐,我想回家。”
顾缘自然是应下,别说是三个小萝卜头了,就连她一个刚来这个世界没多久的人都对那小农村有了感情。
有了感情就有了羁绊。
几人麻利起身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说是行李,不过几身衣服,一个竹篓就是她们最大的大件。
“走咯!”
看着这个自己住了两天的地方,即使简陋但是依旧是她们目前住过的最好的地方。
顾缘眼中没有留恋,只有闪耀的光芒,因为她们坚信,将来她们会住上比这个好千百倍的地方!
一出门没多久就看见站在不远处的徐客霞,正探头探脑,看到她们出来眼角的皱褶都出来了。
“徐老.......”
顾缘看着她,表情有些微妙:“您在这多久了?”
徐老搓着手掌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刚来没多久,刚来没多久。”
他强调了两遍,但是看到他肩膀上的露珠,顾缘就知道他在这边不短时间。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徐老对她们这么热情,但是目前来说没有感受到恶意,只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她们还是一群小姑娘,这个年代对于女性的恶意也是不小。
或者说每个年代对于女性的恶意都是存在的,只是多与少而已。
顾缘也不拆穿他,而是微笑道:“徐老用过早饭没?”
顾缘本来只是个客套话,没想到对方眼巴巴望着她:“还没有吃,我们能一起吃饭饭吗?”
那泪眼汪汪的老眼睛看上去就像一只被抛弃的大狗狗一样。
“........”
我只是个客套话,你没听出来吗.......
还有啊!你已经一把年纪了,用叠词不太好吧!!!
奈何是自己先开口询问的,骑虎难下的顾缘硬着头皮带着徐老和三个孩子去了早餐店。
她本来就打算在路边的早餐铺买点豆浆油条即可,到时候在路上吃,现在还要坐在店里。
路过一家简陋的早餐店,没想到徐老突然开口道:“要不就这家吧,看上去挺好的。”
这家?
顾缘上下打量了下,很简陋的一家铺子,有黑笔在布条上歪歪扭扭写着三个字:早点铺,
里面零零散散放着几张桌椅,一个偌大的蒸笼冒着蒸汽,属于豆浆的清香传来。
铺子很小,但是看上去还算干净,只是到处都显示着简陋二字。
如果只有她们姐妹几人,她是都可以的,比起不远处装修精致的早餐店,她更喜欢在这样的铺子解决。
她本来是打算带徐老去前方那有名的早餐店去尝尝,毕竟前日的确从人家手中赚了不少钱。
但是既然对方主动开口了,顾缘自然也不会勉强。
一行人在这间简陋的铺子坐下,顾缘不动声色看了眼对面的老者,发现他一点都没有不自在或者勉强,反而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似乎对于这种场合习惯了。
顾缘默了下,是了,这个年代的老者谁没有经历过那个动荡饥荒的年代,只是现在苦尽甘来,一切都好了。
顾缘笑了,这一刻,心中对于徐老的警戒少了些。
尤其是在看到他耐心温柔地对待舟舟几人时,眼中的警惕慢慢散去,他只是一个疼爱孩子的老爷爷而已。
闲聊了几句,一顿早餐过后,彼此之间的距离居然亲近了不少。
彼此留下联系方式后,顾缘带着几个孩子坐上了回小程镇的巴士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初见陆时洲,是在沈明烟十三岁的生日宴会上。 母亲拉着少年的手,温声细语和她交待:“这是你陆姨家的孩子,以后就和我们一起住了。” 少年芝兰玉树,清隽疏朗。 只一眼,沈明烟顷刻动心。 从那之后,沈明烟俨然成了陆时洲的小尾巴。 他人眼中张扬肆意的沈家大小姐,独独在陆时洲面前收了利爪。 沈明烟喜欢陆时洲的清冷矜贵,也爱他的淡然出尘。 可惜陆时洲从未回应过沈明烟半点喜欢。 对待沈明烟,陆时洲只有不耐和厌倦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
1顾遥知回国后接到了一份画展举办邀请,哪知,主办方竟是她少女时期被自己甩了的前男友。 几年未见,少年英俊的五官褪去青涩,眉宇间却依旧桀骜不羁,记忆中的天之骄子。 会议间里,旁人连连赞叹于她的作品与才华,相谈融洽。 对面的男人靠着椅背,慢条斯理地翻看文件。 全程未抬过一眼。 顾遥知尽量敛着余光,忽视他的存在,同别人讲话:“我刚回国,为什么选择了我?” “别多想。”男人忽然开了口,好整以暇地看向她,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入v公告:本文将于617入v】【18:00更新】【二次元衍生预收:正经人谁在横滨搞科研啊!(顺便求个作收嘛,扭捏)】本文文案:作为酒厂的脑力派,武力值为负数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吧?因为即使有危险,也一定会有人帮助他的——“保姆先生可是超级厉害的噢。”在莫名奇妙的地方喜欢用上敬语的九十九清祐骄傲叉腰。“那个,”经常被分派和九十九一起做任务的威士忌举手,“保姆先生是说我吗?”爆处组的两位数了数自己
其他 9万字 1个月前
母亲是祸国殃民的妖后,舅舅是权倾朝野的宰相,待兄弟姐妹都被斩尽杀绝,公主邬宁顺理成章的登基为帝。那一年她十七岁。懵懂,迷糊,殢于酒色玩乐。在邬宁的统治下,王朝经历了八年浩劫,最终走向亡国。叛军攻入皇城那一日,邬宁还躲在俊秀侍卫的怀里听曲,不知哪伙叛军,不知哪个首领,问她能不能降服,愿不愿归顺。邬宁正想点头答应,就被侍卫一剑刺死了。死后才知道,原来她所处的世界是一本小说,男主步步为营,运筹帷幄,在
其他 36万字 1个月前
体院院草路炎鸣,长着一张能把人渣死的脸,男女通杀,平日里最看不惯娇气的小白脸,偏偏学舞蹈的裴清搬进了同一寝室。 室友都等着拉架。 路炎鸣见裴清的第一面,裴清站在门口,肌肤雪白,眼下一颗小痣嫣红如血。 路炎鸣不自在挪开眼。 裴清漂亮娇气。 路炎鸣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每天帮他打水洗澡、帮他修理不太结实的床。 在裴清脚崴伤时,每天骑着自行车送裴清去上课。 裴清经常在四楼上课,路炎鸣背他上楼,小臂肌肉因用
其他 30万字 1个月前
郁徵[zhēng]穿越了,穿到了个不同寻常的古代世界。 这个世界,术士们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狐仙们交游广阔,魅惑众生。 他穿成的大夏五皇子,刚被他那皇帝老子赶去就藩。 藩地又穷又偏,势力最大的镇边大将军左行怀对他态度还很奇怪。 郁徵明面上为一地藩王,实际不过人为刀俎,他为鱼肉。 郁徵带着侄子这座郡里低调讨生活。 他收拾郡守,拉拢大将军,还垦地、种田、开矿、造机械……将封地建设得如火如荼。 几年后
其他 4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