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哥谭的亚当斯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劳顿的名字是“弗洛伊德”,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常年生活在哥哥爱德华的阴影下。
爱德华有英俊的外表,白皮肤,黄头发,读书恋爱运动样样精通,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喜欢他。
作为他的弟弟,弗洛伊德无法比他更优秀,只能靠惹麻烦来博取注意力,逐渐成为家人口中“不讨人喜欢的小孩”。
但这不代表弗洛伊德讨厌哥哥,因为爱德华是唯一能在父亲的家暴中保护弟弟和母亲的人。
由于想要逃避贫穷带来的无止尽的麻烦,他们的父亲,老劳顿,染上了酗酒的恶习。
又因为酗酒,老劳顿找不到工作,从而更加贫穷,就此,一家子的生活陷入恶性循环。
酒精侵蚀老劳顿的神经,他变得暴躁和暴力,最常成为受害者的就是他的家人。
老劳顿肆无忌惮地将暴力宣泄在家人身上。
终于有一天,在一次严重的受伤后,他的妻子将两个孩子,爱德华和弗洛伊德,一起叫到花园里。
她说:“我希望你们能杀死他。”
时至今日,弗洛伊德依旧想不清楚,当时母亲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对自己的孩子作出这样的要求,但爱德华已经点头答应:“好,妈妈。”
在那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爱德华和他的父亲在客厅里扭打在一起。
年轻的爱德华显然错估了父亲在求生本能下激发的战斗力,在打斗过程中,一把枪被击飞,落在弗洛伊德脚边。
男人的声音同时响起:“捡起来,弗洛伊德,捡起来!开枪!”,命悬一线的决斗,两个人的声音都走了调,因此,弗洛伊德分不清是谁在对他喊叫。
但他们都在吼:“捡起来,开抢!”
慌乱中,他本能地听从指挥,捡起枪——他对准了,又或许没有——猛地扣下扳机。
其中一个人倒在地上,子弹击穿了他的脑袋,鲜血在地板上流淌。
弗洛伊德放下手,局促地喘息着,视线逐渐聚焦时,他看见倒下的人是爱德华:
他杀死了尊敬的哥哥,救下了痛恨的父亲。
他想,全是他的错,因为他没有瞄准。
父亲站起来,母亲也从厨房里走出来。
他们悄无声息地行动着,弗洛伊德默默地看着他们拖走哥哥的尸体,埋在花园的土地下面。
母亲回来,提着一个装满水的水桶,用许多抹布擦掉地板上的血,他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交流,也没有交汇的眼神。
那天晚上之后,生活依然在继续,没人好奇爱德华去哪了,在贫民窟,有出息的孩子选择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一年后,父母依然在一起,家里依然充满暴力和争执,在吵闹中,弗洛伊德又多了个妹妹。
家里仿佛只有弗洛伊德还记得爱德华,他知道哥哥发生了什么,被埋在哪儿,但不能和任何人交流这些信息。
午夜梦回,他总是侧耳听着花园里的动静,想着哥哥挖开地面,敲他的窗户。
他知道哥哥会回来的,来打破这死水一样的生活,来终结这些毫无意义的人生。
然后,昨天晚上,这个金发白皮肤的男人出现了……
弗洛伊德知道,他的“哥哥”,回来了,父母和妹妹的死亡,一定与埋在花园里的爱德华的尸体发生了某些“置换”。
所以,他们死了,“爱德华”复活归来。
“我把房子送给你,不,爸妈去世了,它本来就应该属于你。”
回想这些被尘封的往事,弗洛伊德·劳顿便控制不住激动的心情。
他紧张地抓着衣服,结结巴巴地说,“但是我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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