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刀向我俯首》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封十三原名就叫封十三。
是他那没读过几个书、对儿子也十分不上心,但舞跳得挺好的娘取的。
因为他爹封世常先前已有了十二个过明路的孩子,实在养不过来,没空搭理这个偷摸生的。
正如话本里说的那种不甚体面的人家,封十三的爹是官爹,娘是野娘,能因着几两真金白银孔方兄借教坊之口说个媒,凑在一屋子上了炕已是出格,生下他之后便理所当然地各自散了,各奔前程——
他爹接着回去当大官。
他娘用尽了最后一丝恨不能流传千古的母爱,最后才发觉当官的心都硬,“情分”好像不能等同于“名分”,见卖子求荣行不通,只好又把儿子团巴团巴丢到屋头外边儿,自己又陆续接了几个客,如愿以偿地死在了花柳上。
其实封十三也不在意这个。
他天生感情寡淡,亲眼看着老娘死在眼皮子底下,也只是嫌恶地挪开了脚跟,任由教坊司的把他娘扔出去烧了,再把他赶出去自谋生路。
封十三接受良好,也不想着回封府做什么少爷,他琢磨着做个生意,或者听他娘临死前最后一句情真意切地劝。
他娘以她见过不少达官显贵的远见卓识告诉他:“十三,你要想好,就得当官儿……要去读书……远远的,清净的……你,你千万要去读书!”
封十三则以一句“我不当官儿,我就想把那些碍着我的官全送去见你”,让他亲娘死了都不瞑目。
卫拣奴应该是猜出了什么,封十三并不感到意外。
毕竟两人朝夕相处了也有三年,当年一口咬定要买下他这个风评并不如何好的奴才,还要捎带个一路跟着他的陈子列,封十三就感觉奇怪。
况且别人不知道,他是能感觉出的,卫拣奴并不像他素日里表现的那般没心没肺,有意无意间流露出的谈吐举止都很不一般,会被猜出身世,封十三心里一早就隐隐有个数——实际上他也并不想瞒什么,只是他这身份可能带来的事情太危险,能少一人知道就少一人。
拣奴身子不好,这些年在鼓诃城耗着,大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封十三不想他再多操心。
更何况人一旦倒霉久了,漂浮不定、好像总也摸不到明天的日子过够了,是会贪恋某种程度的平和的。既然眼下已经知道了,卫拣奴也并没有赶走他的意思,反而愿意护住他,封十三觉得这样也行。
读读书,打打架,每日监督卫拣奴吃饭喝药,再同陈子列一起凑个热闹哄他开心一下……反□□里的家底他很清楚,就是今日博坊里输了再多,卫拣奴也不可能落魄,卖了奴仆肯定是有别的打算。
之前封十三也试探地问过他的身世,可卫拣奴只是玩笑似的说:“我这么大个逆子,家里人当然是不想见我,就把我赶了出来,自己看着随便活活。”
当然,这正大光明的假话没人信,可卫拣奴不说,封十三就不问,平日里的诸多关注也只是担心万一这话就是真的,怕卫拣奴一个不留神,被不要他的家里人拐了回去。
只一点。
封十三要拿回他的玉。
那是他攒了两年的月钱买的,当时一眼看见就觉得适合拣奴,日日守着玉铺就是为了有日能攒够钱买,想要拿来修补一下卫拣奴脑袋上那根破木簪子——就是拣奴见惯好东西,不肯收也没事儿,退回去,或者自己留下做个纪念也行,总之是不能落在白胖公子的手上,让他拿来自己戴,或者借花献佛、拿他的心意给了什么别的人。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封十三就不由分说地恼怒起来。
方才煮药汤的时候,封十三就计划好了今晚的行程,自认不会耽误什么事。
他先是回了一趟屋,陈子列已经半梦半醒地睡着了,在他换衣服的时候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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