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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羽部
南人长林中大树谓之有神,云近此伐木,则必神怒致祸。□□乃斧他人之树,为主所诉,官捕而鞫之,当以盗论。其家质田以赂狱吏,鬻衣以备囚粮,卒不免笞背,皆被疮而归,此乃避祸而速祸也。
又有里人为邻巫所惑,而当有灾,宜谢神,乃杀家犊,酿酒,声鼓以祀。时官禁屠牛私酿,法甚峻。又当国忌,不合动乐。并犯三罪,为吏所擒。家长邻保,皆抵重罪,连及数十人,此及禳灾适所以致灾也。其愚如此。
洪州优胡曹赞者,长近八尺,知书而多慧。凡诸谐戏,曲尽其能。又善为水嬉,百尺樯上不解衣,投身而下,正坐水面,若在茵席。又于水上靴而浮。或令人以囊盛之,系其囊口,浮于江上,自解其系。至于回旋出没,变易千状,见者目骇神竦,莫能测之≈有他术致之,不尔真轻生也。
军中有透剑门伎。大宴日,庭中设幄数十步,若廊宇者,而编剑刃为榱栋之状。其人乘小马,至门审度,马调道端,下鞭而进,铮焉闻剑动之声。既过,而人马无伤。宣武军有小将善此伎。每飨军则为之。所获赏止于三数疋帛而已。一日,主者误漏其名,此将忿恨,诉于所管大将,得复以名入。至呈伎之际,极为调审,入数步,忽风起,马惊,触剑失序,人马皆毙于刃下。
有士鬻产于外,得钱数百缗,惧川途之难赍也,祈所知纳于公藏,而持牒以归,世所谓“便换”者,置之衣囊。一日,醉,指囊示人曰:“莫轻此囊,大有好物。”盗在侧闻之。其夜,杀而取其囊,意其有金也。既开无获,投牒于水。盗为吏所捕,得其状。枢机之发,岂容易哉此所谓不密而致害也。
进士郑翚说,家在高邮,有亲表卢氏,庄近水。有邻人数家,共杀一白蛇,未久,忽大震雷电雨,发洪,数家皆陷溺无遗,惟卢氏当中一家无恙。
窦相易直,幼时名秘。家贫,受业村学,教授叟有道术,而人不知。一日近墓,风雨暴至。学童悉归家不得,而宿于漏屋之下。寒,争附火。惟窦公寝于榻,夜深方觉。叟抚公令起曰:“窦秘君后为人臣,贵寿之极,勉力自爱也。”及德宗幸奉天日,公方举进士,亦随驾而西。乘一蹇驴,至开远门,人稠路隘,其扉将阖,公惧势不可进。闻一人叱驴,兼捶其后,得疾驰而入。顾见一黑衣卒,呼公曰:“秀才,已后莫忘此情。”及升朝,访得其子,提挈累至大官,吏中荣达。
卢宾客贞白父曰老彭,有道术,兼号知人。元和初,宗人弘宣、简辞、弘正、简求,俱候焉。留坐目之甚久,命贞亦序坐。又目之曰:“一行五节度使,可谓盛矣!”卒如其言。又族子锴,初举进士,就安邑所居谒之。谓锴曰:“尔求名,大是美事。但此后十余年方得,勿以迟晚为恨。登朝亦得大美官。”锴至长庆元年,始擢第。大中十年,终庶子。
张昙为汾阳王従事,家尝有怪。召术者问之,言以大祸将至,惟休退则免。昙不之信。又方宴宾,席上见血,有巫者闻之,劝其杜门不纳宾客,屏游宴。昙怒杖之。其后昙言语乖度,公颇衔之。又屡言同列间事,每独候见,多值公方宴宠姬所。不令白事,必抑门者令通。公谓其以武臣轻忽,益不平之。后因请公去所任吏,遂发怒,囚之以闻,竟毙于杖。
柳员外宗元,自永州司马征至京,意望录用。一日,诣卜者问命,且告以梦曰:“余柳姓也,昨梦柳树仆地,其不吉乎?”卜者曰:“无苦,但忧为远官耳。”征其意,曰:“夫生则柳树,仆则柳木,木者,牧也。君其牧柳州乎?”卒如其言。
李凉公逢吉,未掌纶诰前,家有老婢好言梦,后多有应。李公久望除官,因访于婢。一日,婢晨至,惨然。公问其故,曰:“昨夜与郎君作梦,不是好意,不欲说。”公强之。婢曰:“梦有一人,舁一棺至堂后云:‘且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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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汉族文言笔记小说集。孙棨撰。此书共一卷,写成于中和四年(884),记载中和以前长安(今陕西西安)城北平康里的歌妓生活,故名《北里志》。书中反映了当时士人生活的一个侧面,有少数条目也反映了歌妓们的痛苦和对爱情的追求,并保存了一些文士和歌妓的诗歌作品,为后来编集唐诗者所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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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南北朝至唐开元年间历史人物的言行事迹,以唐太宗和武后两朝为多。新、旧《唐书》和《》里的某些史实,即取材于此书。书中也记录了一些有关文学艺术的材料,如薛道衡作《人日》诗,宋之问赋诗夺东方虬锦袍等事,常为后人称引。又如高齐代面舞、隋末踏摇娘等事,于戏曲史研究亦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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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记》(又作《》、《英雄记》),作者是王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记载“英雄”的传记该书全书已佚,存在书名讹误、材料真伪与具体写作时间等问题据史料分析,其主体部分当写成于建安十三年(208年)九月,作者归曹前,反映了曹操统一北方以前汉末群雄割据时代最宽泛的“英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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