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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四
颖阳蔡四者,文词之士也,天宝初,家于陈留之浚仪。吟咏之际,每有一鬼来登其榻,或问义,或赏诗。蔡问:“君何鬼神,忽此降顾?”鬼曰:“我姓王,最大,慕君才德而来耳。”蔡初甚惊惧,后稍狎之。其鬼每至,恒以“王大”、“蔡氏”相呼,言笑欢乐。蔡氏故人有小奴见鬼,试令观之,其奴战栗。问其形,云:“有大鬼,长丈余,余小鬼数人在后。”蔡氏后作小木屋,置宅西南隅,植诸果木其外。候鬼至,谓曰:“人神道殊,君所知也。昨与君造小?舍,宜安堵。”鬼甚喜,辞谢主人。其后每言笑毕,便入此居偃息,以为常矣。久之,谓蔡氏曰:“我欲嫁女,暂借君宅。”蔡氏不许,曰:“老亲在堂,若染鬼气,必不安稳,君宜别求宅也。”鬼云:“大夫人堂,但闭之,必当不入,余借七日耳。”蔡氏不得已借焉。七日之后,方还住,而安稳无他事也。后数日,云:“设斋。”凭蔡为借食器及帐幕等,蔡云:“初不识他人,唯借己物。”因问欲于何处设斋,云:“近在繁台北。世间月午,即地下斋时。”问:“至时欲往相看,得乎?”曰:“何适不可。”蔡氏以鬼,举家持《千手千眼咒》,家人清净,鬼即不来,盛食荤血,其鬼必至。欲至其斋,家人皆精心念诵,着新净衣,乘月往繁台。遥见帐幕僧徒极盛,家人并诵咒,前逼之,见鬼惶遽纷披,知其惧人,乃益前进。既至,翕然而散。其王大者,与徒侣十余人北行,蔡氏随之。可五六里,至一墓林,乃没。记其所而还。明与家人往视之,是一废墓,中有盟器数十,当圹者最大,额上作“王”字。蔡曰:“斯其王大乎?”积火焚之,其鬼遂绝。
《》,古代汉族笔记小说集。二卷。本名《阙史》。原为三卷。高彦休(854~?),号参寥子,籍贯不详。884年(僖宗中和四年),曾任淮南节度使高骈从事,官衔为摄盐铁巡官、朝议郎、守京兆府咸阳县尉、柱国(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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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国史补》,为中唐人李肇所撰,是一部记载唐代开元至长庆之间一百年事,涉及当时的社会风气、朝野轶事及典章制度各个方面等的重要轶事小说,对于全面了解唐代社会具有极其重要且十分特殊的功用和价值,仅《》征引其内容即达一百三十三处之多。共三卷,凡三百零八条事,卷首有目录,概括每条内容以五字标题。前二卷大体按时间顺序排列,卷下则杂记了各类典故制度。此书上承刘餗所著《国朝传记》,并与之体例相同,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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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共五卷。唐王方庆撰。魏郑公即魏徵,贞观十年魏徵主持修撰五代史成,进封郑国公。此书编录魏徵事迹,侧重其谏奏及与太宗的问对。元至顺年间,翟思忠撰《魏谏公续录》二卷,明以后失传,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另行著录,但内容多和《谏录》重复。《畿辅丛书》删除重复后只余十八条,刻在《谏录》之后。明彭年又采《通鉴》、两《唐书))撰《谏录补》一卷,亦无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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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笔记小说集。本书所记皆唐代事。共6卷,分为5部:卷一宫部为君,记帝王;卷二、卷三商部为臣,记公卿;卷四角部为人,记不仕者,并附以谐戏;卷五征部为事,多记典故;卷六羽部为物,记无所归附的见闻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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