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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开口。
不想天公凑巧,又有催帖送来。古语二句说得不错:
一陰一一陽一无耳,不提不起。
鬼神祸福之事,从来是提起不得的;一经提起,不必在暗处寻鬼神,明中观祸福,就在本人心上生出鬼神祸福来。一举一动,一步一趋,无非是可疑可怪之事。韦小姐未嫁以前,已为先入之言所感,到了这一日,又被许多恶话触动了疑根,做女儿的人有多少胆量?少不得要怕神怕鬼起来。又有古语二句道得好:
日之所思,夜之所梦。
裴七郎那些说话,原是成亲之夜与能红睡在一处,到完事之后教导他说的。第二日请人详梦,预先吩咐丫鬟,引她出去窃听,都是做成的圈套。这叫做“巧妇勾魂”,并不是“痴人说梦”。一到韦小姐耳中,竟把假梦变作真魂,耳闻幻为目击,连她自己睡去也做起极凶极险的梦来。不是恶鬼要她做替身,倒说前妻等她做伴侣。做了鬼梦,少不得就有鬼病上身,恹恹缠缠,口中只说要死。
一日,把能红叫到面前,与她商议道:“如今捱不去了。我有句要紧的说话,不但同你商量,只怕还要用着你,但不知肯依不肯依?”能红道:“我与小姐,分有尊卑,情无尔我,只要做得的事,有什么不依?”小姐道:“我如今现要娶小,你目下就要嫁人,何不把两桩事情并做一件做了?找也不消娶,你也不必嫁,竟住在这边,做了我家第二房,有什么不好?”能红故意回复道:“这个断使不得。我服侍小姐半生,原要想个出头的日子,若肯替人做小,早早就出去了,为什么等到如今?他有了银子,哪里寻不出人来,定要苦我一世?还是别娶的好。”小姐道:“你与我相处半生,我的性格就是你的性格。虽然增了一个,还是同心合胆的人,就是分些宠爱与你,也不是别人。你若生出儿子来,与我自生的一样,何等甘心。若叫他外面去寻,就合着你的说话,我不吃她的醋,她要拈我的酸,淘起气来,有些什么好处?求你看十六年相与之情,不要推辞,成就我这桩心事罢。”能红见她求告不过。方才应许。应许之后,少不得又有题目出来要小姐件件依她,方才肯做。小姐要救性命,有什么不依。议妥之后,方才说与七郎知道。七郎受过能红的教诲,少不得初说之际,定要学王莽之虚谦,曹瞒之固逊,有许多欺世盗名的话说将出来,不到黄袍加身,决不肯轻易即位。
小姐与七郎说过,又叫人知会爷娘。韦翁夫妇闻之,一发欢喜不了,又办一副嫁妆送来。与他择日成亲,做了第二番好事。
能红初次成亲,并不装作,到了这一夜,反从头做起新妇来。狠推硬扯,时不肯解带宽衣,不知为什么缘故。直到一更之后,方才说出真情:要他也像初次一般,先到小姐房中假宿一会,等她催逼几次,然后过来。名为尽情,其实是还她欠帐。能红所做之事,大率类此。
成亲之后,韦小姐疑心既释,灾晦自然不生,日间饮食照常,夜里全无恶梦,与能红的身子一齐粗大起来。未及一年,各生一子。夫妻三口,恩爱异常。
后来七郎联掇高魁,由县令起家,屡迁至京兆之职。受了能红的约束,终身不敢娶小。
能红之待小姐,虽有欺诳在先,一到成亲之后,就输心服意,畏若严君,爱同慈母,不敢以半字相欺,做了一世功臣,替她任怨任劳,不费主母纤毫气力,世固有以操莽之才而行伊周之事者,但观其晚节何如耳。
《》是民国·梁启超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共十二章,分别记述了李鸿章的军事、外文、洋务诸事及其投闲生活、轶事琐闻等。梁氏为晚清学术大家,长于史识,而所记皆为耳闻目睹,故极具史料价值。该书版本甚多,现据民国《满清野史四编》本标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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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内容:丑郎君怕娇偏得艳:诗云:天公局法乱如麻,十对夫妻九配差。常使娇莺栖老树,惯教顽石伴奇花。合欢床上眠仇侣,交颈帏中带软枷。只有鸳鸯无错配,不须梦里抱琵琶。这首诗单说世上姻缘一事,错配者多,使人不能无恨。这种恨与别的心事不同,别的心事可以说得出,医得好,惟有这桩心事,叫做哑子愁、终身病,是说不出、医不好的。若是美男子娶了丑妇人,还好到朋友面前去诉诉苦,姊妹人家去遣遣兴,纵然改正不得,也还有
其他 13万字 7个月前
《》是一部汉族白话短篇小说的选集,明佚名编。主要选自冯梦龙的“三言” 和凌蒙初的“二拍”。[1] 书中的四十篇作品,多角度、全方位一地反映了当时汉族市民阶层的生活面貌和思想感情。它既表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新思想,又留存着消极和庸俗的旧意识,其中也有一些描写神仙道化、宣扬封建伦理纲常和描写色情的成分。这种进步和落后交织在一起的现象,正是当时新兴汉族市民文学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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