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楼》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一回 生二女连吃四家茶 娶双妻反合孤鸾命
词云:
一马一鞍有例,半子难招双婿。失口便伤伦,不俟他年改配。成对,成对,此愿也难轻遂。
右调《如梦令》这首词,单为乱许婚姻、不顾儿女终身者作。常有一个女儿,以前许了张三,到后来算计不通,又许了李四,以致争论不休,经官动府,把跨凤乘鸾的美事,反做了鼠牙雀角的讼端。
那些官断私评,都说他后来改许的不是。据我看来,此等人的过失,倒在第一番轻许,不在第二番改诺,只因不能慎之于始,所以不得不变之于终。
做父母的,那一个不愿儿女荣华,女婿显贵?他改许之意,原是为爱女不过,所以如此,并没有什么歹心。只因前面所许者或贱或贫,后面所许者非富即贵,这点势利心肠,凡是择婿之人,个个都有。但要用在未许之先,不可行在既许之后。未许之先,若能够真正势利,做一个趋炎附势的人,遇了贫贱之家,决不肯轻许,宁可迟些日子,要等个富贵之人,这位女儿就不致轻易失身,倒受他势利之福了,当不得他预先盛德,一味要做古人,置贫贱富贵于不论,及至到既许之后,忽然势利起来,改弦易辙,毁裂前盟,这位女儿就不能够自安其身,反要受他盛德之累了。这番议论,无人敢道,须让我辈胆大者言之,虽系未世之言,即使闻于古人,亦不以为无功而有罪也。如今说件轻许婚姻之事,兼表一位善理词讼之官,又与世上嫁错的女儿伸一口怨气。
明朝正德初年,湖广武昌府江夏县有个鱼行经纪,姓钱,号小江,娶妻边氏。夫妻两口,最不和睦,一向艰于子息。到四十岁上,同胞生下二女,止差得半刻时辰。世上的人都说儿子象爷,女儿象娘,独有这两个女儿不肯蹈袭成规,另创一种面目,竟象别人家儿女抱来抚养的一般。不但面貌不同,连心性也各别。父母极丑陋、极愚蠢,女儿极标致、极聪明。长到十岁之外,就象海棠着露,菡萏经风,一日娇媚似一日。到了十四岁上,一发使人见面不得,莫说少年子弟看了无不销魂,就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家瞥面遇见,也要说几声“爱死,爱死”。资性极好,只可惜不曾读书,但能记账打算而已。至于女工针指,一见就会,不用人教。穿的是缟衣布裙,戴的是铜簪锡珥,与富贵人家女儿立在一处,偏要把她比并下来。旁边议论的人,都说缟布不换绮罗,铜锡不输金玉。只因她抢眼不过,就使有财有力的人家,多算多谋的子弟,都群起而图之。
小江与边氏虽是夫妻两口,却与仇敌一般。小江要许人家,又不容边氏做主;边氏要招女婿,又不使小江与闻。两个我瞒着你,你瞒着我,都央人在背后做事。小江的性子,在家里虽然倔强,见了外面的朋友也还蔼然可亲,不象边氏来得泼悍,动不动要打上街坊,骂断邻里。那些做媒的人都说:“丈夫可欺,妻子难惹,求男不如求女,瞒妻不若瞒夫。”所以边氏议就的人家,倒在小江议就的前面。两个女儿各选一个女婿,都叫他拣了吉日,竟送聘礼上门,不怕他做爷的不受。“ 省得他预先知道,又要嫌张嫌李,不容我自做主张。”有几个晓事的人说:“女儿许人家,全要父亲做主。父亲许了,就使做娘的不依,也还有状词可告,没有做官的人也为悍妇所制,倒丢了男子汉凭内眷施为之理!” 就要别央媒人对小江说合。当不得做媒的人都有些欺善怕恶,叫他瞒了边氏,就个个头疼,不敢招架,都说:“得罪于小江,等他发作的时节还好出头分理,就受些凌辱,也好走去禀官;得罪了边氏,使她发起泼来,‘男不与妇敌’,莫说被她咒骂不好应声,就是挥上几拳、打上几掌,也只好忍疼受苦,做个‘唾面自干’,难道好打她一顿,告她一状不成?”所以到处央媒,并无一人肯做,只得自己对着小江说起求亲之事。
小江看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是民国·梁启超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共十二章,分别记述了李鸿章的军事、外文、洋务诸事及其投闲生活、轶事琐闻等。梁氏为晚清学术大家,长于史识,而所记皆为耳闻目睹,故极具史料价值。该书版本甚多,现据民国《满清野史四编》本标点整理。
其他 6万字 2个月前
本书内容:丑郎君怕娇偏得艳:诗云:天公局法乱如麻,十对夫妻九配差。常使娇莺栖老树,惯教顽石伴奇花。合欢床上眠仇侣,交颈帏中带软枷。只有鸳鸯无错配,不须梦里抱琵琶。这首诗单说世上姻缘一事,错配者多,使人不能无恨。这种恨与别的心事不同,别的心事可以说得出,医得好,惟有这桩心事,叫做哑子愁、终身病,是说不出、医不好的。若是美男子娶了丑妇人,还好到朋友面前去诉诉苦,姊妹人家去遣遣兴,纵然改正不得,也还有
其他 13万字 2个月前
《》是一部汉族白话短篇小说的选集,明佚名编。主要选自冯梦龙的“三言” 和凌蒙初的“二拍”。[1] 书中的四十篇作品,多角度、全方位一地反映了当时汉族市民阶层的生活面貌和思想感情。它既表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新思想,又留存着消极和庸俗的旧意识,其中也有一些描写神仙道化、宣扬封建伦理纲常和描写色情的成分。这种进步和落后交织在一起的现象,正是当时新兴汉族市民文学的基本特征。
其他 48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