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瑾穿成了一本古早虐文纯爱小说之中空有美貌但无智商的早死炮灰哥儿。 为了活命,他性子乖巧老实,懂事听话,没有人不喜欢他。 就连主角都和他成了好友。 但有一个人例外,就是当朝的异姓王,书中主角早死的亲哥哥,周晟。 最开始被他发现是因为不小心听到了自己的爹爹和周晟的谈话。 “家中小儿,虽家中娇惯,但” “既是娇惯,那就不必说了。” 怀瑾:“” 好气!! 第二日,他在围猎时不慎落入了
其他 9万字 1个月前
若见微初见杜衡时,便毫不犹豫地用剑将坑蒙拐骗的“杜半仙”钉在了墙上。对此鼻青脸肿的杜衡是这样评价若见微的:“那小仙君打人凶残,又不会聊天,当真无趣极了。”后来两人双双真香。五十年后再相遇时,幽都山左护法对苍梧山长老道:“多年不见,何必如此淡漠呢,见微。”若见微看着杜衡,心想:物是人非,我们已无话可说。后来他们又真香了。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感谢宝贝们的提醒,文案有点争议,现在重新改好啦,爱你们】【温柔稳重偶尔很皮很会表达爱直球受 x 外冷内冷心机占有欲长嘴攻】 “这里是新世纪最为伟大的一座农场,它来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产出的灵气水果、蔬菜、肉类让人惊叹!无数人为它疯狂!”——《全球时代周刊》 而这一切,要从张宿景回到老家开始讲起。搬到乡下后,他先是发现自家的枇杷树果会变色,食之有益,爱抽盲盒者,对它又爱又恨! 接着,他家的黄角兰
都市 10万字 1个月前
“你听说西中之虎没?” “那个人!据说他扔铅球,随手能扔三十米?” “诶?世界纪录不才23米12吗?” “他三秒就能跑50米!” “是人啊还是怪物!” 这种类型的男高中生,应该被各大运动社团抢着要人才对。 但是虎杖却什么运动社团都不参加。 突然来到音驹读书也只是因为为了给爷爷治病搬到了东京。 他没什么特别的目标,就希望爷爷健康,平安顺遂。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